中国报社总编受贿被判刑扯出中央高官

【新唐人2011年11月25日讯】(自由亚洲电台报导)北京市法院日前一审判定,中国《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刘允洲因犯受贿罪,被判处13年徒刑。与此案有牵连的中国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李元因此案被牵扯出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国财新网报导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11月23号一审判决,中国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刘允洲因受贿罪,判处13年有期徒刑。他在10年间利用职权收取贿赂达230万元,及一辆宝马(BMW)轿车。此案牵出中国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中共党组副书记、国家土地副总督察李元,他因涉嫌违纪,在国土资源部小范围会议上被宣布开除党籍和公职。

旅美中国学者谢选骏就此表示,中国媒体因为受中共控制,许多编辑和记者也受官场腐败之风的影响:

“实际上中国媒体的问题首先是一个共产党一党专政的问题。因为中国的媒体都是被共产党控制的。所以媒体的官员他也是党的官员。他们都是受共产党一元化的领导。所谓一元化的领导就是统一领导。不管是媒体、公检法、行政机关、还是党委本身、政治局本身都是受政治局控制的。所以媒体的腐败和官员的腐败是同一个来源。就是一党专政。中国没有非国有媒体,中国没有民间的媒体。因为开放新闻自由是1989年的诉求之一,一直被镇压的。所以中国的媒体全都是共产党控制的,没用民间媒体的。有一些不是民间媒体,那也都是挂靠在党的机关上头的受严格控制的。所以它搞腐败活动是一致的。党的媒体和党的企业和党的银行全都是共产党控制的。所以它腐败的根源是一致的。”

财新网的报导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查明,1997年至1999年,刘允洲利用担任土地报社社长兼国家土地管理局宣传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揽上海地产项目,并获示范小区的命名提供帮助,收受总经理吴某给予的住房一套,价值59万余元,后刘允洲支付了房款12.8万余元。 2003年至2004年间,刘允洲利用担任中国国土资源报社总编辑的便利,为北京时代东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拍摄影视剧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周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2007年间,刘允洲担任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巡视员时,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规审批建设用地提供帮助,并收取180万元。

旅美中国网络媒体人士李洪宽认为,中国官方媒体的主管也和中国其他党政机构的官员一样,想方设法,不择手段捞取钱财:

“中国现在的腐败基本上是全方位的。一个报纸的编辑受贿这个在中国是非常正常的。因为中国的报纸、媒体基本上全部都是国营的,就是国家的事业单位。它们现在也有创收的压力。所以,它们腐败不可避免地会渗透到他们的行业里去。所以这样的报导并不奇怪。编辑、记者腐败这一点儿都不奇怪。所有报纸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就是最终拍板权都是党政主管,他们控制的。这是中国的一个特色。他叫喊的反腐只是嘴上说说,它从来不干实事。反腐在世界各国不同的政治体制都有现成的经验,包括香港有廉政公署,它就相对比较独立的,克制腐败相当大的作用。但是中国是政府要保持这个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共产党它们要保持所有的权力不受监督。所以它既不允许反对党监督它,也不允许自由的媒体去监督它,更不允许设立像香港这样的廉政公署。所以说反腐败喊得越高,当官的都明白可以放心大胆地去贪。所以现在是越反腐越腐。现在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了。大家比赛着贪吧。现在是这么个状态。”

报导说,北京市第一中院的判决认为,刘允洲在接受调查时,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同类犯罪事实,坦白认罪态度较好,部分赃物已追缴,故从轻处罚,判处刘允洲有期徒刑13年。现年64岁的刘允洲今年2月被“双规”,他是中国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曾担任《人民日报》农村部记者。刘允洲落马后,中国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李元也被“双开”,但目前还没有对他启动司法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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