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坚:领导假下井 怎又像在拍“电视剧”?

【新唐人2011年11月17日讯】 “齐谷明”,“到”,“下一组要拍的是,事故发生后,你假装匆忙下井,然后作井下逃生状,从井口慌慌张张跑出来……”,“好的,导演,这个我最拿手了,我肯定会演得很逼真,保证可以一次就通过”,“好嘞,预备,开始……”。

你以为这真是在拍电视剧吗?错了,这场景是现实中活生生的一幕,在已造成30名矿工遇难的“11•10师宗矿难”中,齐谷明为了逃避责任掩人耳目,故作聪明自导自演的真实丑剧。

昨日,云南曲靖市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消息称,经核实,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夜班带班领导为安全副矿长齐谷明,早班带班领导为技术副矿长孙石奎。多名目击者和当班矿工昨天表示,当天的私庄煤矿值班领导并未带班下井。事发后,矿领导齐谷明才匆忙下井,并伪装井下逃生的假像(西安晚报11月13日)。令人悲哀的是,目击者和当班矿工如果早点敢于揭露,让这些领导平日假装下井的丑行公之于众,无处遁形,这次矿难或许就不会发生了。但是一切都晚了,矿难发生不能有任何的“如果”。当然,最该受挞伐的是,把矿工生命视为儿戏草菅人命的矿领导,因为:矿领导没下井,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甚至视安全隐患于不顾,严重渎职了。

领导下井制,原本是国家针对矿难频发的情况作出的补充规定。其用意,说通俗点就是:把矿领导的生命安全与矿工捆绑在一起,领导如不想和矿工的生命一起“玉碎”,那么平时就该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消除安全隐患。无疑这是一个“倒逼”的管理举措,落实好了,能最大限度预防矿难的发生。但是,很明显,要落实好这个规定,一个前提是领导真下井。

然而问题是,这是在中国。世界有两种领导:一种是领导,另一种是中国领导。中国的领导执行起政策来,历来就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传统,喜欢念歪经,喜欢打“小九九”,打如意算盘,打政绩报告,打女下属的主意,打酱油。领导可以用权力让自己在登记本上天天下井,其实在床上呼噜大睡,或在酒桌中推杯换盏。说白了,现咱领导没有那个素质和责任心,不祸害老百姓就阿弥佗佛了;草民也畏惧强权,不敢把领导怎么样,就是怎么样了,结果只有一个,没好果子吃,往后的日子没办法过。

先前,我在上海地铁事故频发时作评论,就曾建议:让领导坐地铁三个月到半年,公众每日监督,为领导“签到”,事故保准会少。有一些网友很不以为然,说我这个建议很不严肃,像在呕气。我回应这些网友说,你们太不了解中国“国情”了,如今在中国,不能让领导感到“难受”,那要让领导重视一个事情,并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做好,简直是奢谈,比母猪上树都难。不信是吧?那请你再想想,我们中国的每个领域,哪个不是制度规定一大堆,在墙上挂着?请问,又有哪个制度发挥效力了?我们底下天天喊日日提醒,这要监管那要监管,可又有谁真正重视了?有哪项落实了?

就如此次云南师宗私庄煤矿事故,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在现场说,“此次事故本可以避免。去年11月28日,私庄煤矿由于煤与瓦斯突出隐患严重,生产许可证已被暂扣。然而,该煤矿仍然在违法违规生产,与地方职能部门监管不严有莫大的关系。”谁会不知道这是“监管不严”?有哪个级别的领导会没说过?有哪个地方的领导没说过?不瞒你说,就连草民我十多年前就开始发表文章说了,说到今天仍在说,赵局长那时还没当局长吧。关键是,与矿难事件有关的领导谁来监管?监管的领导谁来监督?又谁监督得了?纵观多起矿难,公众和媒体是行使了监督权,可结果呢?在责任追究的时候,完全又是另外一套:买通上下,官官相护,无视监督,我行我素,敷衍塞责,声音大雨点小。这些领导们又开始忙着赶拍、上演另一部“电视剧”了。监督个鸟!

文章来源:《环球网社区》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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