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吁禁传统市场宰杀活禽

【新唐人2011年11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5日电)文山社大师生与动保团体今天至农委会陈情,质疑农委会去年 3月公告废止“禁止传统市场宰杀活禽”的做法,呼吁主管应继续禁止在传统市场宰杀活禽。

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文山社区大学校长郑秀娟、文山社大讲师同时也兼具律师身份的田蒙洁,上午率学生至农委会陈情,质疑农委会先前原公告自99年4月1日起全面施行禁止传统市场宰杀活禽,但政策尚未执行,却在99年3月26日公告废止前项政策。他们认为,主管单位这项做法已抵触并违反相关法律。

文山社大指出,包含抵触传染病防治法、畜牧法,造成人禽共通的禽流感防疫政策出现漏洞,也抵触消费者保护法,无法维护商品或服务的品质与安全卫生,以及抵触动物保护法,有关电宰动物等动物福祉的规定。

文山社大强调,依行政程序法规定,抵触法律的公告应属无效,他们认为上述废止传统市场全面禁宰活禽的公告应无效。

田蒙洁强调,行政诉讼法提供公民诉讼权利,包含美国,都视之为制衡行政权独大的司法权;在台湾,大法官释宪第243号也指出,“有权利即有救济之法理”,但却没有提供公民参与行政政策的行政诉讼权机制,农委会上述公告有违法之虞,但民众却束手无策。

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执行长朱增宏呼吁农委会应提案修法,将行政诉讼法保障的公民诉讼权纳入畜牧法及动物保护法,以利公民参与,并撤销上述的“违法政策”;不然将至立法院游说立委,共同提案修法。

农委会防检局补充,99年统计资料显示,全年屠宰1.2亿只土鸡,32%进屠宰场电宰,16%进传统市场处理,52%流入私宰;目前合格家禽屠宰场共62场,91到93年补助13场屠宰场新台币4180万元,97到98年补助22场,计2亿1600万元。

防检局指出,政策的转变考量很多,包含传统市场文化不易改变、评估禽流感疫情趋缓、美国纽约及洛杉矶列管的市场也允许活宰等;对于上述陈情诉求,防检局拟于1个月内提出书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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