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促国际刑警发红色通缉令逮卡扎菲

【新唐人2011年9月8日讯】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ICC)检察官奥坎波(Luis Moreno-Ocampo) 办公室8日发布消息说,国际刑事法院已向国际刑警组织发出请求,要求其协助逮捕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

据外电报道,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在新闻稿中写道,奥坎波正要求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逮捕“谋杀和迫害人类”的卡扎菲

今年6月27日,国际刑事法院宣布签发对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父子及利比亚情报部门最高负责人塞努希的通缉令。这是国际刑事法院历史上第二次对在任国家元首签发通缉令。

国际刑事法院主审法官莫纳根(Sanji Monageng)表示,有充足的理由表明卡扎菲父子对迫害、谋杀利比亚平民事件负有责任。

据介绍,国际刑事法院是根据联合国1998年7月17日外交全权代表会议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又称《罗马规约》)的规定,于2002年成立的。到2010年3月,已有111个国家加入《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另有37国签署该规约,但并未获各自立法机构批准。

作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俄罗斯和美国均未加入《国际刑事法院规约》。

据介绍,国际刑事法院逮捕令一经发出,终身有效,永不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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