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24日讯】 一个民营企业的遭遇的血泪控诉
尊敬的领导:
要求:恢复执行、追索郑琦违法谋取的非法得利、追索盗卖的设备设施、排除违法搭建妨碍、赔偿违法霸占造成的所有损失、追究政协委员郑琦和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徐州最牛政协委员郑 琦强撕法院封条霸占执行财产!阳光下的罪恶无人管!法院不作为!
事实理由;徐州市中级法院指定沛县法院执行1995年所欠我的工程款,丰县大沙河果园果蔬加工厂的一个简单的执行案,根据(1998)丰经初字219号,(1999)徐经终字263号判决书,(2000)九里区法院21号裁定书,查封了涉案的丰县大沙河果园果蔬加工厂内全部财产和大门。法院不依法办事消极执行不作为。14年前判我赢的官司,13年的执行未果,造成1518万的巨额直接损失!
在执行中;徐州中级法院包庇纵容丰县大沙河果园和与果蔬加工厂财产无任何关系的(福建案外人)县政协委员郑琦。2003年评估拍卖我已109万竞拍买受,沛县人民法院(2003)沛委执字11号裁定书,裁定果蔬加工厂财产属竞买人张锦平所有(刘桐林妻),详见裁定。严重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九条;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必须即时钱物两清,之规定。
丰县大沙河镇政府党委书记渠慎秋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明知法院查封我已竞买仍指使郑琦擅自撕法院封条恶意霸占我厂7年,将我厂车间生产线冷库出租给他人牟取非法得利,法院竟不敢移交给我!案外人郑琦盗拆盗卖机械设备水电设施,实行“三光政策”破坏一空!徐州法院承诺;“排除防碍赶出案外人,追索郑琦谋取的非法得利和盗卖的设备还给权利人,拆除违法建筑,赔偿所受损失”但不作为!徐州法院不顾和谐,违背国法!留案外人在厂内继续霸占并在我厂内建厂破坏整体布局并包围控制,断水、断电、断路、到处设堵不让我进出大门。实施“三断一堵”这一切问题未解决,上级督办,法院虚假谎报结案欺上瞒下。
我招外商并招收600名下岗职工7年不能进厂生产,我进厂维修却被打昏死,工人呼120送医院枪救,脑震荡现落后遗症!我这权利人只能望厂兴叹,我与外商合同违约赔巨款,在徐州辖区合法竞买的,不如恶意抗法霸占的,地方政府合谋违法欺压百姓,法院不依法办事,法律的尊严和公信力何在?徐州法院助纣为恶为不公不平推波助澜。政协委员郑琦盗卖的设备和霸占出租牟利仍未追回!违法建筑未拆,所造成的损失未赔。现郑琦仍然霸占着厂区和财产,罪恶发生在法院执行当中!徐州法院面对强势羞辱法律袖手旁观!政府党委书记渠慎秋政协委员郑琦欺压百姓仍然逍遥法外!中国的法律法治对党委书记政协委员违法是例外的!社会上不法份子笑法律弱势,已成为徐州大街小巷的热议,社会上违法份子的笑柄!百姓呼救无助!政府官员政协委员,牛!
中国的法律败在了地方官员和政协委员脚下!无人敢管!十余年的上访,地方官员截访抽表。官员答复:“你的要求有理,应该立刻恢复执行,恢复生产,研究、等待”可是政令不通无期的拖延!要求:徐州中级法院应该尊照江苏省委政法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苏高法执督字第159号执行立案督办令。立刻恢复执行履行职责彻底解决问题。徐州法院应该尊守兑现自己所作的承诺;“排除防碍,追索违法得利还权利人,拆除违法建筑,赔偿所有损失,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的承诺!给我个能生存经营的整体环境!还法律的尊严和公信力!拖13年至今无音信,特向中央政治局、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央政法委、中纪委、最高法院求救!给我生存发展的活路!
网上搜索 求救人;徐州 刘桐林 13905228051
2011年7月1日
当事人提供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