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最牛政协:撕法院封条霸财产

【新唐人2011年7月20日讯】(新唐人记者李韵采访报导)江苏丰县工农北路29号民众刘桐林依法竞买获得的果蔬加工厂和冷库被强占近10年,执法人员被当地政协委员郑琦雇佣黑社会围殴恫吓,刘桐林呼救无门, 被逼无柰,上访10年末果!本台记者今日接通刘的私人电话,他说电话现在是受监控的,他愿为自己所说这一切付法律责任。

事情要追朔到1995年,那年刘桐林是原丰县建筑安装施工公司制冷安装队负责人,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因大沙河果园未按合同付款发生经济纠纷。

1998年2月8日,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1998)丰经初字219号,“被告国营丰县大沙河果园支付原告丰县建筑安装施工公司工程款83万余元及违约金”。

1999年6月28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判决:(1999)徐经终字263号;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1999年7月20日,刘桐林向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大沙河果园强制执行受阻。

2000年徐州中级法院批转九里区人民法院执行,2000年6月8日,徐州九里区人民法院涉案大沙河果园所属的果蔬加工车间厂仓库冷库全部财产及大门整体进行查封,并公告评估拍卖。

九里区人民法院在执法时遭到当地黑社会人员的围攻,有人扬言要用车撞死执法警察,该院因担心引起暴力抗法事件而中断执行。

2002年初,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发出(2002)徐执行监字第20.2号文,指定该案由沛县人民法院执行。沛县人民法院裁定(2003)沛委执字第11号,把经评估拍卖的整体果蔬加工厂冷库车间设备,裁定给竞买人刘桐林之妻张锦平所有。

不久徐州华元罐头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丰县政协委员郑琦,竟擅自撕下法院封条强行入驻果蔬加工厂冷库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将速冻生产线和部分冷库出租谋利。

刘桐林说:“我竞买的权利人进厂维护被打昏死,工人呼120抢救诊断脑震荡,落头晕后遗症。时至今日8年多的时间,依法竞买获得的果蔬加工厂和冷库,被徐州市丰县政协委员郑琦强行霸占、自己却无法进行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 1118 万元,现今每天仍在扩大损失!“

徐州法院3次强制执行3次落空,中国的法律败给了黑恶势力的恐吓,一个县级的政协委员竟有通天本事,这其中必有黑幕,刘桐林呼救无门,被逼无奈,南下南京、北上北京,走了十年的辛酸上访路,为了自己的合法财产,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法律的尊严,刘桐林泣血呼喊:打倒贪官污吏!严惩司法腐败!还我合法财产!还我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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