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英案(五):申诉状 (3)

【新唐人2011年7月13日讯】湖南省邵阳市政法委领导:

罗德英案”在洞口县人民法院审理,自2010年7月7日开庭至今已有6个月时间了,仍未做出结论。本人曾于8月23日、10月12日两次向贵委、市中级法院、洞口县法院送上两份申诉材料至今也没给出任何答复,我认为:政法机关办案,只要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只要办案人员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不受外界干扰,就能作出公正判决。本“案”是个冤假错案,法官不敢判,但又受到上头来的“想办法也要判”的干扰,所以就拖了这么久!为什么说本“案”是冤假错案呢?

一、不让罗德英辨认“物证”(我在前两次申诉材料中已申明,在此不必重复)。

二、“案”中所扣押封存的“产品”和刘世奇等人所销售的“产品”不是罗德英发来的“产品”。因为罗德英的公司(郑州双升巨豪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所发来的产品的包装都印有防伪标志,这种防伪包装袋是由正规塑业公司生产的。其生产包装袋每批都有批号防伪密码,正如“芙蓉王”香烟盒上的防伪密码一样,用手机按烟盒上的防伪密码拨通就辨别出真烟和假烟。我公司所发来的产品的包装袋上都有这种防伪密码,只要用手机按编织袋上的密码查证就可辨出真伪。

三、作为本案最重要,也是最最关键的证据“辩认假化肥包装袋批号密码”为什么不给查证?8月份公、检、法、三家执法人员带罗德英到刘世奇仓库辨认被扣押封存的“假化肥”,罗德英发现包装袋密码有问题,当场要求按包装上的密码编号用手机查证,但执法人员拒不给查!(当时刘世奇家七八个打手冲上来,当着执法人员面暴打罗德英,致使罗德英头破血流,急送医院抢救)。罗德英出院几天后,检察院公诉人袁茂荣带着一袋“假化肥到看守所提审罗德英,叫罗德英辩认“物证”,罗德英当场要求按包装袋上的密码用手机当面查证,但袁茂荣不同意,袁说:“你发来的货你还不承认?还查什么密码?这不是为难办案人员吗?”拨几个号,举手之劳,为什么就不做呢?罗德英自从被抓的第一天起就强烈要求辩认“假化肥”物证,但公安自始至终不让去辩认,后来检察院公诉人袁茂荣让罗德英去辩认“物证”,罗德英要求按包装袋上密码查对辩真假,但办案人员又不查证,这是为什么?公理何在?!

四、不让罗德英辩认“物证”,不查证包装袋上的密码,严重侵犯了罗德英的合法权益。我申明:如果“假化肥”上的批号密码不对,就说明这些“假化肥”不是罗德英发来的。邵阳市工商局所扣押查封的“假化肥”和刘世奇销售的“假化肥”都不是罗德英的货,工商局对刘世奇等人的“处罚”(这个处罚单,都是我们质疑的)与罗德英无关。

五、我相信洞口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应该是公正的,应该不会违法作出“枉法判决”的。我相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真正的法律,它也是会保护人民的。

尊敬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洞口县人民法院的领导们,我请求办案单位能对我以上三次申诉材料中所提出的问题作出公证回答,并对该“案”作出公正处理。我会继续申诉,甚至寻求媒体援助。

申诉人:罗德英

201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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