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讨房团再次呼吁政府退还祖屋

【新唐人2011年6月2日讯】(新唐人报导)银川市1959年的经租房后代继承人,现今都已是风烛残年的老人,他们经过了十多年极其艰难无果而又辛酸的上访,再一次向党中央国务院致信呼吁。

他们恳请国家政府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请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1959年4000千万经租房业主及继承人,合法权益的呼声及诉求,早日制定出依法退返他们的祖屋,合法的私有房屋财产的相关务实的政策。

他们希望在政府不断提及的所谓依法保障公民合法私有财产权的今天,能尽快、合理地解决经租房的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因历史遗留问题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他们合法的祖产,是父辈在中华民国时期,用血汗钱购置下来的合法私有财产!是人权组成部分,更是他们的基本生存权!

1959年经租房涉及到全国百万经租房后代群体百姓切身利益;涉及到1968年“文革”极左思潮尚待拨乱而迄今政府没有予以纠正的严重民生问题。

全国各地政府房管局,为了既得利益,与民争利,欺上瞒下,推诿找借口导致经租房问题至今无法解决。

银川市房管局局长说国家没有政策!经租房是历史特定时期的政策!因此没办法解决。

他们表示:“不难看出这些无赖的房管局—--即得利益集团和即得利益者,无视我们的合法继承权,合法的生存权及人权!就是不愿吐出我们合法祖产的这块肥肉—无视人民合法的私产,是一种赤裸裸的无赖行为。”

银川市政府和房管局,早在1993年,就公然将他们的合法祖屋及宅基地出售给开发商,官商勾结,非法侵吞他们合法的私有房屋财产,银川市房管局,理所当然成了他们房产的合法继承人,公理何在?天理何在?

1964年国家最高法院曾向全国民众发布:【1958经租房业主产权收归国有,经租房继承人实际上已经丧失继承权】!并且要求各地法院对此经租房案件不予受理。

到如今,他们合法经租房业主,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诉!几乎全部含冤离世。这些继承人,都已步入晚年,风烛残年,白发苍苍,居者无其屋。

1958年全国的经租房都被实行了无起点改造,实行了扩大化,这与当年国家政策和宪法相违背。就此问题,他们多次向地方政府及建设部反映,但至今没有结果,政府仍然坚守当年的错误,对经租房主的合理诉求充耳不闻; 对合理解决经租房问题的诉求上下推诿。

建设部推说落实经租房历史遗留问题由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政府又以建设部没有出台新的指导性档为借口,对房主提出的问题不予考虑。

上述仅是当前解决经租房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遇到的一部分问题,而各地实际遇到的问题之多远非仅此。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第十七条规定:㈠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权。㈡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

他们衷心的希望作为强势一方的政府,听取公民的合理诉求,创造更多畅达的表达管道、提供更多解决问题的方式与途径,尽快使问题或矛盾得到实质性地解决,进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社会和谐。

呼吁中央政府,依据国家宪法,早日制定出退还1959年经租房产权和继承权的相关务实政策!还1959经租房产权和继承权于民!

他们指,当年实行经租房政策,是中央下达的,今天应该依法纠正这一历史遗留的政策问题,依法返还他们父辈们的合法私有产权及继承权!

1959经租房政策,是国家政府以公权力剥夺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也是国家政府和各地政府欠经租房及继承人历史欠债问题,是历史责任!

他们经租房及承人—这一弱势群体百姓,期待这一历史时刻的到来。希望国家领导人,高瞻远署,把人民的合法房屋财产退还人民!

银川市经租房讨房团

20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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