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亚太台于世界新闻自由日之公开声明

【新唐人2011年5月5日讯】新唐人亚太台吁请政府及社会各界:促中华电信与新唐人亚太台完成卫星续约

总部位于纽约之新唐人电视全球中文电视台,是不畏强权、坚持报导事实真相、维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致力于弘扬道德、人类正传文化,并且在国际上多次获奖的优质电视媒体。新唐人集团中位于台湾之新唐人亚太电视股份有限公司所经营之新唐人亚太电视台(新唐人亚太台)秉持新唐人电视集团促进社会公义及公益之宗旨,提倡正统文化、报导真相,并且提供收视观众无色情暴力的电视节目,实属当今媒体产业中绝无仅有的独立媒体,也是值得社会大众共同支持的优质电视媒体。

新唐人亚太台自2007年8月起迄今,系租用中华电信国际电信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华电信国分”)所拥有之中新一号卫星(ST-1)传输新唐人亚太台卫星电视频道之讯号。然而,中华电信国际电信分公司竟于今年4月11日声称其今年8月份即将启用取代ST-1卫星、且以钜资投资之中新二号卫星(ST-2)转频器较ST-1卫星为少,无足够之频宽提供服务为由,拒绝与新唐人亚太台续约。

中华电信国分对新唐人亚太台所提出之不续约理由,实与中华电信对外公开说明ST-2比ST-1卫星性能优越、涵盖范围更广、发射功率更高,承载之转频器数量及频宽更多等说法差距甚大,因双方多次沟通未果,新唐人亚太台为悍卫独立媒体之新闻自由,决定于五月三日世界新闻自由日向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诉,指出中华电信国分有滥用其市场地位,对新唐人亚太台进行差别待遇之嫌,促请主管单位彻查,命其改善及改正,并同时发表正式声明如下:

国际社会关注我政府保障独立媒体发声
2009年新唐人亚太台在中共建政六十周年十一前后遭到长时间盖台干扰断讯事件,为台湾民间卫星电视台之首例,国际具公信力之记者无疆界组织对于台湾政府及中华电信未能查出盖台干扰源事件,不仅表达对于台湾媒体自由之严重关注,美国自由之家组织更随即将此事件列入2010评比台湾新闻自由下降的报告中。

获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提名的前加拿大国会议员、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则公开支持新唐人表示,“世界上独立发声的媒体太少了,新唐人电视是其中之一,这需要相当的道德勇气的。我希望这种伤害独立媒体的事不再发生。也期望台湾政府会采取行动让它不再发生。”他强调“独立媒体是民主社会的基石,呼吁台湾政府采取行动,保障独立媒体发声。”大卫乔高并对于在奥运前夕,发生了欧洲卫星公司因为商业利益向中共妥协,关闭新唐人亚洲信号事件,认为是令人遗憾的悲剧,呼吁尽快解决。

政府应出面制止任何妨害或减损新闻自由之行为
当前,我政府实质控制之中华电信断然决定不与新唐人亚太台续约,除了严重损及长期支持新唐人报导真相的广大收视户知的权利,亦严重斲伤台湾支持民主自由核心价值之形象,我政府不可不慎。

大法官释字第364号解释“言论自由为民主宪政之基础。广播电视系人民表达思想与言论之重要媒体,可藉以反映公意强化民主,启迪新知,促进文化、道德、经济等各方面之发展,其以广播及电视方式表达言论之自由,为宪法第十一条所保障之范围”,确立了新闻自由是基本人权受宪法保障之地位。政府保障独立媒体的发声,即在维护民主社会中宪法所保障之言论及新闻自由核心价值。鉴此,对于任何企业或个人以任何方式牺牲或损害独立媒体发声,做出有悖普世价值、国际潮流之行径,我政府从宪法保障的高度应出面制止。

中华电信为官方实质控制又居国内电信产业之龙头地位,动见观瞻。在积极开拓中国大陆市场及进行大陆投资之余,应思及该企业是在台湾民主及法律保护下得以成长发展,中华电信面对利诱,应饮水思源,负起维护民主自由核心价值的社会责任,应支持报导真相并有国际清誉之新唐人独立媒体,共同促进新闻自由之正常发展并维护台湾宝贵的民主价值。

呼吁政府及社会各界要求中华电信国分与新唐人亚太台续约
新唐人纽约总部及新唐人亚太台全体员工,兹于世界新闻自由日公开吁请我政府及社会各界要求官方控制的中华电信国分与新唐人亚太台续约,共创台湾企业顺天应人、捍卫新闻自由、维护台湾民众获得独立媒体真实报导的权利!

新唐人亚太台于2011世界新闻自由日发布之公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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