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训中心法制化 体委会乐见

【新唐人2011年4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李宇政台北8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行政法人法,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将慎选5个行政法人先行推动,包含国家运动选手训练中心。行政院体育委员会表示乐见,也希望国训中心能顺利法制化

人事行政局长吴泰成表示,行政法人法三读后,未来政府可依法将所涉公权力行使程度较低、但又不适合交民间或行政机关推动的公共事务,以行政法人的组织型态来执行。

吴泰成表示,行政院配合组织改造与立法院通过的附带决议,慎选5个行政法人先行推动,其中包含国家运动选手训练中心,未来将逐一制定个别组织条例。

体委会竞技运动处处长胡启邦表示,国训中心属于“任务编组”,在行政法人法通过、有了母法以后,下一步希望“国家运动选手训练中心设置条例草案”也能通过。

胡启邦指出,国训中心若能顺利法制化,在经费运用、人员编制、同仁权益和义务都能更有保障,也能聘用专业人才来服务教练和选手,这是体育界相当乐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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