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生遭霸凌案 2新闻台受罚

【新唐人2011年3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23日电)去年底桃园某国中发生女学生遭霸凌事件,多家新闻台大肆报导;其中,东森新闻台和TVBS因处理不当,今天遭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各开罚新台币30万元、90万元。

NCC指出,东森新闻台“东森夜间新闻”民国99年12月20日播出桃园某国中女学生遭霸凌新闻,画面虽然经过特殊处理,但仍可清楚辨识女学生遭霸凌的情节,而且还叠印加害者的旁白等字幕,违反卫星广播电视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节目不得有妨害儿少身心的规定,核处30万元。

TVBS新闻台“晚间6 7点新闻”、TVBS“晚间新闻”和TVBS“2100周末开讲”在99年12月19报导这则新闻事件时,同样有前述情形,各开罚30万元,总计90万元。

此外,纬来电影台播出的韩片“霜花店:朕的男人”遭民众检举有强烈性对白、声音或动作,NCC认为违反分级规定,裁罚30万元。

NCC指出,中天新闻台“新闻8点通”为特定网站杀价王推介,明显违反节目广告化规定,加上中天新闻台2年内核处达5次,这次裁罚80万元。

另外,三立台湾台“天下父母心”99年11月8日播出男主角对怀孕的妻子连甩两巴掌,导致孕妇头部受伤后,又对2名受绑男女甩巴掌。NCC认为情节暴力,而且涉嫌鼓励家暴和性别歧视,容易引发儿童模仿,发函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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