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遭霸凌案 2新聞台受罰

【新唐人2011年3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23日電)去年底桃園某國中發生女學生遭霸凌事件,多家新聞台大肆報導;其中,東森新聞台和TVBS因處理不當,今天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各開罰新台幣30萬元、90萬元。

NCC指出,東森新聞台「東森夜間新聞」民國99年12月20日播出桃園某國中女學生遭霸凌新聞,畫面雖然經過特殊處理,但仍可清楚辨識女學生遭霸凌的情節,而且還疊印加害者的旁白等字幕,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7條第2款規定,節目不得有妨害兒少身心的規定,核處30萬元。

TVBS新聞台「晚間6 7點新聞」、TVBS「晚間新聞」和TVBS「2100週末開講」在99年12月19報導這則新聞事件時,同樣有前述情形,各開罰30萬元,總計90萬元。

此外,緯來電影台播出的韓片「霜花店:朕的男人」遭民眾檢舉有強烈性對白、聲音或動作,NCC認為違反分級規定,裁罰30萬元。

NCC指出,中天新聞台「新聞8點通」為特定網站殺價王推介,明顯違反節目廣告化規定,加上中天新聞台2年內核處達5次,這次裁罰80萬元。

另外,三立台灣台「天下父母心」99年11月8日播出男主角對懷孕的妻子連甩兩巴掌,導致孕婦頭部受傷後,又對2名受綁男女甩巴掌。NCC認為情節暴力,而且涉嫌鼓勵家暴和性別歧視,容易引發兒童模仿,發函改進。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