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征土污整治费 估增2.7亿

【新唐人2011年3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7日电)环保署今天公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费收费办法”修正案,将纳入15个行业别。环保署表示,预计1年可增加新台币2.7亿元土污整治费。

环保署在今天公布修正后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费收费办法”,其中纳入钢铁冶炼业、电力供应业等15个行业别,有近3000家事业为第1阶段征收对象。

环保署表示,为整治国内土壤及地下水不明污染场址,于91年起开征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费(后简称土污整治费),至99年底共征收约61亿元,其中石化业占9成以上。

但经环保署审视发现,国内许多不明污染场址,都因过去废弃物非法弃置造成。为使征收制度更公平合理,环保署在此次修法中,将污染场址常见重金属污染物镍、铜及15个行业别的废弃物纳入征收对象,并依废弃物处理风险程度,订定不同收费费率。

现行申请国内产制出口退费占征收比例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且产制过程中仍有污染风险,且进口物质在国内贮存及运输皆有其风险。环保署检讨现行制度后提出,取消国内产制出口退费,并规范进口物质未使用完毕出口后才能申请退费的机制。

环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会技监兼执行秘书蔡鸿德表示,过去土染整治费每年约6.5亿,预计今年7月1日修正此案后,预计1年便可增加2.7亿元土污整治费。

另外,为了鼓励业者投资土水污染预防设施和投保环境责任险,环保署在本次修法,也合并工程及保险退费最高上限为25%(原工程退费为20%,保险退费为5%),提高业者投资意愿。

环保署表示,此办法在本次征收4年后会再视基金实际收支、场址调查、整治及污染管制标准修订等情形,再检讨调整征收物种、行业别及费率,以符合公平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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