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具男有条件获释 将住多伦多

【新唐人2011年2月12日讯】带面具来加拿大申请难民的中国男子得到了好消息。周四下午,难民局裁决不再继续羁押,但设置了很多条件。下面来看本台记者从温哥华发来的报导。

难民局审裁官此前听取了这名男子和来自多伦多的担保人的证词,认为缴纳保证金降低了他逃跑的风险。而且担保人是他父亲的朋友,能够给他带来正面的影响,因此决定释放他。

申请人律师麦克劳德:“他很高兴,感到很放松。”

记者:“你跟你讲了些什么?”

申请人律师麦克劳德:“我问他获释后第一件事情做什么,他说会给父母打电话。”

但审裁官附加了很多条件:

1. 必须由参见听证的担保人交纳5000元的保证金﹔
2. 获释后必须和担保人住在一起﹔
3. 抵达大多伦多地区后的72小时内到边境局报到,最迟在2月18日之前﹔
4. 每周必须到边境局报到。

这名男子已经在周五交纳保证金后获释。

去年10月29日,这名中国男子戴面具从香港抵达温哥华,随后申请难民。

新唐人记者李云翔温哥华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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