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是一时 身障者要工作

【新唐人2011年1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28日电)大陆富豪陈光标来台发红包行善,身障团体认为红包只能解一时之渴,希望台湾企业能善尽社会责任,依法定额进用身障人士,“给他们工作才是长久之计”。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黄淑英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指出,目前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定,企业必须定额进用身心障碍者,否则就要缴“代金(差额补助费)”,遗憾的是,很多企业宁可缴代金,也不愿足额进用。

黄淑英呼吁,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应积极辅导企业进用身心障碍者,政府也应限制投入股市的5大基金(邮汇储金、劳保基金、劳退基金、国民年金及公务人员退抚基金),不得投资未足额进用、未善尽社会责任企业的上市柜股票。

不仅如此,黄淑英表示,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年报主管机关,应要求公司将每年所缴交的差额补助费,列入财务报表,以供投资人参考。

中华民国脊髓损伤者联合会理事林进兴说,看到有人来台湾发红包,但红包只能解一时之渴,无法长久,要帮助身心障碍者,给他们工作才是长久之计。

企业未足额进用身心障碍者的情况如何?中华民国残障联盟秘书长王幼玲表示,根据残盟整理所有企业进用资料显示,未足额进用身心障碍者的前10大企业,依序分别是台积电、友达光电、联电、奇美电、三商美邦人寿、力晶科技、力成科技、南茂科技、日月光半导体、旺宏电。

王幼玲指出,台积电法定进用数应为289人,不足人数为191人,未足额进用比率66.09%,统计从民国98年8月到民国99年9月间,台积电已缴交新台币4000多万元差额补助费,平均每月缴付约260万元。

依残盟资料,前10大未足额进用身心障碍者企业,以高科技业居多,黄淑英认为,高科技产业过去享受政府给予的租税优惠,应善尽社会责任。

虽然台积电等高科技产业名列前10大未足额进用的企业,但王幼玲说,也有不少企业进用身心障碍者人数是逐渐增加,例如宏达电民国98年8月时,法定进用70人、不足人数47人,未足额进用比率67.14%;但民国99年9月时,法定进用99人、不足人数降至7人,未足额进用率仅7.07%,他们要对这样的公司给予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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