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偷逃过路费368万元被判无期惹争议

【新唐人2011年1月12日讯】(新唐人记者马宁综合报导)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元。拉沙仅仅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据律师称可能成为全国首例案件。不过,368万的天价过路费引起网路上的热议。

路费逃了368万 拉沙挣了20多万

据《大河网》报导,农民时某在许昌一家销售公司买了两辆车,买车后,时某在禹州的路边看到有办理假军车手续的电话,就联系办了两副。

经了解,两辆货车核载量为25吨。空车行驶一趟,需缴纳过路费200元左右,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通行资讯统计表,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两辆车共计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两辆车共计通行2361次,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

据农民时某讲,几个月内大概挣有20多万元。不过法院的审理主要集中在偷逃的过路费上,并未进一步对此进行查实。

2010年12月21日,法院做出判决,时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

偷逃过路费判无期或创纪录

记者在网上查询,却均未见有“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的公开报导。

一些法律专家提出,根据中国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缴纳而拒缴、逃缴、少缴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缴应缴纳的车辆通行费。也就是说,司机偷逃过路费的行为被发现,只需加倍补缴过路费,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过路费也“疯狂”

对时某的处罚,每次都按照超载上限算,有法律依据吗?这个新闻之所以引发关注,在于这近乎“天价”的368万元。这位农民肯定万万没想到,八个月内,自己竟逃出了全世界最贵的过路费!有人给他算了笔账:8个月通行2361次,就是每次漏缴过路费1558.6元。而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尽管他在高速上日夜兼程,八个月也才赚了20多万。如果不逃,他非但不能赚钱,还得倒贴340多万元!

368万元的“天价”过路费引发网友的热议。

北京市网友说,葫芦僧判葫芦案,高速路收费无耻至极。

八卦之城说,当事人提到在偷逃过路费期间,获利20余万元,这与偷逃过路费的金额存在明显差距。法院在未查清这一事实的情况下,作出判决有无适用法律不当或者量刑过重之嫌?另外,根据新闻资料计算,当事人偷逃过路费高达1559元/次,这样高的收费标准依据何在?

还有网友说,全世界80%以上的收费公路在中国。这些公路上的收费人员,全是领导的七大姑八大姨,你明知道人家有背景,却还敢偷逃。你让首长的亲属喝西北风去?

网友调侃说,如果是真的军车牌照,那就无罪了,对吧?呵呵。这些年,武装走私、武装做生意是利润最肥的。你一个农民,居然敢来抢生意?

来自《新华日报》的评论文章说,一个拉沙的才挣20万,而那些坐地生财的收费站却能获得百万利润,这是桩什么样的买卖?更要命的是,高速公路收费还是一个黑洞,公众知情权被束之高阁。

此前有报导说,广东某收费站的一个贷款建设的路桥项目,一年收费649万元,却只还贷31万元,预计全部还完要756年。

不过在当今的中国,让人糊涂的天价收费何止过路费。出趟国,发个微博就得交上3900元,上个QQ,更是欠下3.4万元的巨额,天价的数据漫游费让人咋舌。银行收费更是多如牛毛,以至顾客存款越存越少;而殡葬服务的天价收费,更是让一些百姓直呼“死不起”……在利益垄断的背后,是一笔笔让人看不透的“糊涂账”。

另外,中共官员贪污受贿比比皆是,超过这位农民的偷逃的过路费不知多少,却极少看到有判无期徒刑的。时某的遭遇让贪官情何以堪?

2010年8月1日:云南某处某财政厅副厅长贪污600万元,判刑18年;
2010年11月,延吉某供销社贪污“小金库”250万元,主犯判刑11年;
2009年,中国科协纪检员诈骗贪污350万 获刑20年;
2010年10月,河南明星县委书记性骚扰贪污受贿450万元被判17年;
2008年,湖南一院长贪污450万被判无期;
2005年,某国企老总贪污800万,判刑18年;
2003年,广西一副局长贪污350万元被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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