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携子坠楼 监院纠正高县府

【新唐人2010年12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曾依璇台北8日电)今年8月,住在高雄县冈山的苏姓女子带2岁儿子坠楼身亡,经监察院调查,认为国军冈山医院、高雄县政府卫生局、警察局及社会处在通报、评估及处理家暴案多有疏失,通过纠正。

监察院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苏姓女子罹患重度忧郁症,98年8月11日就有自杀未遂纪录,其后精神状况未好转,经常有自杀行为,高雄县政府卫生局受理自杀通报后,仅去电1次就草率结案。

纠正案文指出,国军冈山医院于今年8月8日会诊时评估苏姓女子情绪稳定,让她离院,当日离院后1小时就发生坠楼悲剧。

监察院也表示,高雄县政府于今年8月8日受理苏姓女子家暴案时,明知她常有自杀或携子自杀行为,却未依规定以电话联系当地主管机关指派社工人员到场处理,错失救援苏女之子的契机。

根据纠正案文,冈山医院评估苏女之子为多次受暴及曾受身体伤害的家暴受害者,高雄县政府受理通报后,却仅以电话联系苏女,草率评估儿童身心发展未受危害,不予开案,显有疏失,因此提案纠正国军冈山医院、高雄县政府卫生局、警察局及社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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