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录广告不实 屈臣氏罚30万

【新唐人2010年11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谢君蔚台北10日电)公平会今天表示,屈臣氏公司及艾菲蔻丝公司,在屈臣氏广告型录刊登“黎得芳美体耳灸贴豆”广告,宣称可帮助排水燃脂,但广告内容虚伪不实,分别处新台币30万、5万元罚锾。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台湾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及艾菲蔻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在屈臣氏广告型录刊载“黎得芳”商品广告,宣称有“耳穴针灸纤体效应”,具有“肾点排水不蓄水、膈点帮助燃脂、饥点甩开小饿魔、轻松纤体”等功能。

公平会指出,这项商品并无具公信力的科学证据、医学学理或临床试验等佐证资料提供,广告内容为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公平会表示,广告主对所刊载的广告及宣称效果,应克尽查证及“真实表示”的义务,否则将使消费者无法正确选择,也对其他守法的竞争同业造成不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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