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錄廣告不實 屈臣氏罰30萬

【新唐人2010年11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10日電)公平會今天表示,屈臣氏公司及艾菲蔻絲公司,在屈臣氏廣告型錄刊登「黎得芳美體耳灸貼豆」廣告,宣稱可幫助排水燃脂,但廣告內容虛偽不實,分別處新台幣30萬、5萬元罰鍰。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台灣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及艾菲蔻絲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在屈臣氏廣告型錄刊載「黎得芳」商品廣告,宣稱有「耳穴針灸纖體效應」,具有「腎點排水不蓄水、膈點幫助燃脂、饑點甩開小餓魔、輕鬆纖體」等功能。

公平會指出,這項商品並無具公信力的科學證據、醫學學理或臨床試驗等佐證資料提供,廣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要求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公平會表示,廣告主對所刊載的廣告及宣稱效果,應克盡查證及「真實表示」的義務,否則將使消費者無法正確選擇,也對其他守法的競爭同業造成不公平競爭。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