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官员雷语:媒体应多报百姓刁难政府

【新唐人2010年11月4日讯】(新唐人记者唐美华综合报导)2009年有许多吸引国人眼球,引发群体事件的新闻,但出镜率最高的仍然是新闻标题标示为“暴力抗法”的反拆迁。 11月3日,高新区拆迁办调研员(原土地局副局长)王洪义(音)竟紧随“潮流”又发雷语:“媒体应该报导老百姓是如何为难政府、刁难和敲诈政府”,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新民网》报导,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辉村水田队村民庞海宾说,从去年开始,光辉村水田队便开始拆迁了,陆续已有90%的村民签订了拆迁协议搬离,剩下20来幢房子仍未能与开发商达成协议。

10月27日,他们收到长春高新区南区拆迁指挥部与长春高新超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联合下达的限期搬迁通知。通知中写明:限村民3日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自行搬迁。

庞海宾表示,接到通知后,他们仍未签订协议。

据《新京报》报导,10月31日12时许,高新区拆迁办调研员王洪义(音)与长春高新超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的人一起来到现场,带来一台挖钩机,还带来30来个不明身份拿着电棍的纹身小伙子。遇房主交涉时,纹身小伙子就拿带电的电棍往房主身上杵。结果呢,强拆现场就只剩下残垣断壁。

针对此事,媒体记者采访了长春拆迁官员王洪义,王洪义说:“现在全国关于拆迁都挺乱,你应该找人大探讨这个问题。”“你应该报导高新区如何发展,应该报导老百姓是如何为难政府、刁难和敲诈政府,应该报导老百姓如何不配合拆迁,影响回迁房的结症在什么地方!”

学者陈在田回应说,事实上,那些被强拆的村民日子很不好过,好不容易盖起的房屋在3天内被夷平,捏着的合法房照被强拆者视作废纸。他们中的不少人只得到3天搬家期限,3天刚到,挖土机就轰轰上门;另一些人仅仅理论几句,就遭拆迁人员的“强制措施”。至于拆迁队员,从他们人到屋倒的利索劲,从制服村民的那把子力气看,显然要比那些“为难”、“刁难”和“敲诈”他们的人底气足。

有关人士说,近几年,全国多地官员“雷语”层出不穷,“雷语”一出,百姓就会被弄到居无定所、宅无宁日。全国出现许多百姓因强拆而被迫“自焚”、被殴打致死、暴力威胁等各种事件接连发生,百姓痛苦不堪。

《济南时报》评论说,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房产属于公民的基本财产权,保卫这样的财产权,不仅合理合法,而且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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