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旺案庭审第三天 小偷再成焦点

【新唐人2010年10月13日讯】陈旺和两名店员因为捉贼成了被告的案子今天进入审理的第三天。不过非常戏剧性的是,被检控官视为受害人的重要证人,也就是被陈旺捉住的小偷再次因为偷盗在刚刚过去的周末被送进了监狱。

克尔西非常熟悉小偷本尼特。他今天在法庭作证说,本尼特在被陈旺捉住的那天曾试图在自己的花店行窃。克尔西说陈旺捉贼被告,让他自己变得很小心。

国王街花店老板克尔西:“很显然对我来说,陈旺捉贼反而被控罪,这也可能发生在我身上。”

去年5月23号,陈旺等3人在本尼特偷走植物一小时后捉住了他,并绑起来准备报警。但刑法494条规定,只有当小偷正在偷盗时才能行使公民拘捕权。检控官据此控告陈旺和2名店员袭击他人及强行禁锢两项刑事罪。并说小偷本尼特是本案的受害人和重要证人。

但本尼特几天前再次因盗窃这家店的植物被送进监狱。店主黄先生不愿在镜头前露面,但说他的监视录影在今年5月到7月之间5次拍到本尼特在店里行窃。黄先生不仅起诉了本尼特,昨天还特别写信给安省司法厅长和警察局,要求他们禁止本尼特在今后3年内踏入唐人街和Kensington市场,否则就要报警抓他。

Kensington市场店主黄先生:“可以保护店主,可以不需担心这个贼再来偷东西。”

陈旺的律师质疑,黄先生1年前提起诉讼,为何警方现在才拘捕本尼特。

陈旺代理律师林彼得:“如果本尼特被裁决有罪,整件事情就变得更荒唐。坦率讲,为什么要耗费这些时间和金钱,把陈旺和他雇员这样的人送上被告席。”

本案的另两名被告今天也出庭作证,说在捉拿本尼特的过程中曾高呼“打911报警”,而本尼特曾用手做出手枪的姿势说要杀了他们。

法庭档显示,小偷本尼特去年在陈旺店里行窃被判1年监守行为,但他在这期间又再次犯案,被控以5项偷盗罪。他明天将在旧市政大楼过堂。而陈旺的案子将在本月25号继续审理。

新唐人记者秋旻多伦多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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