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副院长自缢身亡

【新唐人2010年9月22日讯】(新唐人记者常春综合报导)9月21日中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被发现在其本人办公室卫生间自缢身亡。傍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当地新闻门户网站发布权威消息称,童兆洪生前已患抑郁症数月。

遗书称近期抑郁

《成都商报》报导,童兆洪1954年11月出生于浙江省兰溪市,生前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厅级)。

据接近浙江省高院的消息人士透露,在童兆洪自缢身亡后,浙江省高院方面找到了一份童兆洪的遗书,里面提及了他自己近期的抑郁状态。

该遗书经法院有关人员在内部小范围宣读。

天涯论坛有网友说,到底死因是什么,还应当等调查结果,官员一死,大陆网友纷纷给贴上畏罪自杀的名头,这说明什么问题?家丑不可外扬哦,我们的官怎么可以自杀呢?人家那是为人民服务积劳成疾郁郁而终。

自缢身亡迷雾重重

有消息人士分析表明,童兆洪之死,与浙江省高级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高级法官潘华山案有关。

此前有报导称,2010年1月,现年45岁的潘华山于浙江省政府经济适用房政苑小区A区家中,将一位与之有利益输送关系的钱姓商人杀害并分尸,后抛尸于杭徽高速公路湖州南浔境内。 7月26日,潘华山被浙江省公安厅刑事拘留。9月21日上午,潘华山案一审开庭。而童兆洪在当日晚上自缢身亡。

据闻,在潘华山案发后,除童兆洪外,还有多位浙江省司法系统人士先后被带走协助调查或“双规”。

浙江检察系统有关人士亦向《财经》记者确认,潘华山被批捕后,的确检举招供了不少浙江司法系统人士涉嫌犯罪的事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童志兴也已被“双规”,曾在此前接受调查的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楼旭萌已于近日辞职。

有网友质疑,童兆洪是畏罪自杀,还是被杀人灭口?自缢身亡迷雾重重。

社会广角镜

据人民网报导,今年官员非正常死亡已发九起:
1月13日,河南省邓州市建设局墙改办主任刘云峰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跳楼自杀”。
1月18日凌晨,陕西省勉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冯某从勉县医院住院部7楼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1月20日,安徽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副县级官员从该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坠楼身亡。
2月1日,温州当地媒体刊发一则“讣告”称温州市发改委主任黄河“由于劳累过度,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2月5日,广东省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在湛江市跳楼身亡。
6月24日,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刘亚军留下不足200字的遗书,撞火车身亡。
8月25日,河北省万全县县长王聪着在宿舍自缢死亡。
8月27日,江苏射阳县纪委的一名干部在该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跳楼自杀。
9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在其办公室卫生间自缢身亡。

近年来,自杀官员频频出现。自杀官员级别从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到科级都有,覆盖各个层级。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一年有13名官员非正常死亡,其中大部分是自杀。 2010年官员自杀事件更是不断,截至目前媒体公开报导的已有九起。

据人民网报导,官员最重要是找准自己的定位,只要定位符合社会伦理道德,适应社会进步,一切就会非常简单。官员来自人民,一定要服务于人民,如果官员都能以人民勤务员来定位,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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