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破产 日首度实施存款保护

【新唐人2010年9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芳明东京10日专电)由于债务超过1800亿日圆(约680亿新台币)无力自行重建,日本振兴银行今天向金融厅申告破产,金融厅受理后首次实施存款保险制度,有限保证偿还存户的存款和利息。

总店位于东京的这家银行设立于2004年,专门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6月底为止债务超过达1800亿日圆规模而宣告破产,向东京地方法院申请适用民事再生法。

金融厅受理申请后命令这家银行从今天起至12日为止停止营业,并选定“预金(存款)保险机构”为金融管理管财人,处理银行的破产问题。

日本在1971年创设“预金(存款)保险制度”,对问题银行的每位存款者最高偿付1000万日圆(约380万新台币)存款和利息,金融厅今天针对振兴银行的存户启动这项制度,创下先例。

日本政府判断实施这项制度对日本金融体系整体的影响不大。金融大臣自见庄三郎和日银总裁白川方明今天双双发表谈话,表示日本金融制度的安定性不受影响。

金融厅调查指出,上个月底为止,振兴银行的存款总额达5859亿日圆,存款总数达11万3000名,存款超过1000万日圆的有3560人,总额达471亿日圆。超过定额者的部分本金和利息将视银行的财产情况而偿付,偿还的金额可能较存款缩减。

振兴银行由于违反银行法,6月曾遭到警方搜查,曾任这家银行高层且担任过金融厅顾问的木村刚已被逮捕起诉。

银行起用出身银行界的作家江上刚担任社长拟进行重建,但在严格查定资产内容后,由于大幅的债务超过而宣告破产,向法院要求适用再生法进行重建。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