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偷渡案 梁柏薰入监

【新唐人2010年8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4日电)前新偕中建设负责人梁柏薰因协助前中兴银总经理王宣仁偷渡,台湾高等法院依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等罪判处10月徒刑确定。梁柏薰今天上午到北检报到,随后发监执行。

王宣仁因中兴银案被判刑定谳,梁柏薰于民国96年间劝王宣仁前往上海,担任他所经营的杨铁公司总经理,并透过前立委蔡豪等人安排,让王宣仁偷渡到中国大陆。高院于6月29日判处梁柏薰10月徒刑确定。

梁柏薰在判决确定后,爆料高院承审法官陈荣和透过赖姓律师向他索贿新台币300万元,并指涉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于92年间出面“乔”他另一件官司时,曾在台北市“北海渔村”餐厅招待前法务部长施茂林等司法高层。

梁柏薰上午指出,施茂林是北海餐宴的主角,“你们(媒体)一定要把他‘抓出来’”。梁柏薰并指涉曾透过陈哲男找前司法院副院长城仲模,关说民国92年间的华侨银行超贷案。不过,施茂林及城仲模均否认梁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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