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偷渡案 梁柏薰入監

【新唐人2010年8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4日電)前新偕中建設負責人梁柏薰因協助前中興銀總經理王宣仁偷渡,台灣高等法院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罪判處10月徒刑確定。梁柏薰今天上午到北檢報到,隨後發監執行。

王宣仁因中興銀案被判刑定讞,梁柏薰於民國96年間勸王宣仁前往上海,擔任他所經營的楊鐵公司總經理,並透過前立委蔡豪等人安排,讓王宣仁偷渡到中國大陸。高院於6月29日判處梁柏薰10月徒刑確定。

梁柏薰在判決確定後,爆料高院承審法官陳榮和透過賴姓律師向他索賄新台幣300萬元,並指涉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於92年間出面「喬」他另一件官司時,曾在台北市「北海漁村」餐廳招待前法務部長施茂林等司法高層。

梁柏薰上午指出,施茂林是北海餐宴的主角,「你們(媒體)一定要把他『抓出來』」。梁柏薰並指涉曾透過陳哲男找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關說民國92年間的華僑銀行超貸案。不過,施茂林及城仲模均否認梁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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