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阻强拆严重烧伤 政府称拆房才给治病

【新唐人2010年8月17日讯】近日,黑龙江绥化市绥棱县一居民潘立国在政府部门强拆自己的房屋时,和前来强拆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身体大面积被火烧伤。而出事后他爱人王淑艳多次找到县信访局说明情况,爱人烧伤住院急需用钱,不管是救助还是其他途径,能不能先解决一下看病的问题,得到的答复居然是“拆房才给治病!”

据大陆媒体报导,潘立国在2005年买了该栋两层的房子,上下两层都有独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一共146.9平方米,地处繁华地区,二楼开了食杂店。并在2005年末花14万元将一楼加装了氟利昂制冷设备并改建成了冷库。当时改建的时候潘立国咨询了环保局,对方说不需要相关审批,其他从事此行业的人也告诉他小面积并且用氟利昂制冷的冷库不需要安监等部门的审批手续。

“就是自焚,也得把你家房子拆了!”

然而在没有任何人提前通知他和现场评估的情况下,这栋两层的房子的墙上突然贴上了拆迁公告,同时公告上他的房屋已经“被作价”,总共15万元,而路对面的楼房门市已是3500元一平米。由于作价太低,他和周围的居民都没有接受。4月份开始,县里派人来同他们协商,由于补偿不合理,协商没有什么进展。5月份,县拆迁办王主任表示按照相关文件拆一还一,门市一平米换一平米,拆冷库还冷库。但是十多天后再次商谈具体细节的时候,王主任突然改口,称他们进行棚户区改造没有义务再建个冷库,至于冷库本身就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另外不光潘立国一家,拆迁的都没有补偿。

潘立国的爱人王淑艳表示,最后拆迁办只答应冷库给4万元赔偿,由于双方差距太大始终没达成协议,最后几次协商的时候,对方向潘立国夫妇表示,把开发商逼急了就要“掰牙”,“你看电视了吗?就是自焚也得把房子拆了,有你们哭的那天!”

强拆房屋,房主被严重烧伤

7月30日,110、120、119等二三十辆车赶到,王淑艳见状,害怕之余马上将二楼的门锁上。县拆迁办王主任下车告诉王淑艳,“今天拆你家!”当时在场的公检法司人员全部为便装,也没有人向她出示任何有效身份证明。这时候有人说把门撬开,周围的人一下冲上去,有人砸玻璃、有人撬门。站在屋里的潘立国立即将门顶住,此时破碎的玻璃和砖头将他划伤,愤怒的潘立国随手拿起旁边装在矿泉水瓶中用来清洗三轮车零件的汽油开始向楼下和门口挥洒,并拿着打火机警告楼下的拆迁人员,如果再继续打砸,他就要将汽油点燃。经过多次警告,打砸人员才停手退到楼下。

这时王主任走上楼,从门旁的窗户伸手去拽潘立国,两个人随后撕扯到一起,撕扯过程中,打火机突然点燃,悲剧的一幕发生了。被火燎了一下的王主任马上撤了下来,而潘立国立即成了火人,119随即开始灭火。看到潘立国身上的火被扑灭后,刚才打砸的人重新又扑了上来,满身是伤的潘立国被逼到了窗台上,于是他大喊,“如果你们再上我就跳下去。”随后几十辆车和强拆的人才离开了潘立国家。此时,潘立国半侧脸颊、下颚、胸前、双腿等部位均被严重烧伤。

信访局和副县长:不把房子拆了就不给治病

由于潘立国被严重烧伤需要大笔资金医治,出事后王淑艳多次找到县信访局寻求帮助,可对方的答复都是先谈房子,只要先拆了房子治病的事就好办,如果不先把房子问题谈好,其他免谈。8月9日,信访办再次找到她协商拆房一事,并告诉她隋副县长要和她谈谈。王淑艳马上赶到了县政府,隋副县长先问了问拆迁要求,听完之后说大局当前要顾及整体,要先把房子拆了,剩下的事以后再商量。随后信访局的人将王淑艳送回家并拿走了房门钥匙,很快二层楼就被夷为平地。

据住在绥棱镇东南街的陈永成所述,他家同样被强拆,拆迁之前也没有任何征兆。他表示,被强拆的不止这几家,由于房屋被拆迁后,居民不得不去寻找住处,所以现在并不能完全统计到底多少户被强拆,光他知道的就有六七户是被强拆的。其背后的官民拆迁矛盾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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