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福林案秘密裁决 福建网民案不乐观

【新唐人2010年6月1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心语采访报导)中国泛蓝联盟湖南长沙成员谢福林案二审判决在家人和律师都不知情下进行,家人在多日后才收到判决书,福建三网民案二审的判决也即将来临,在 中国没有真正上诉机制的情况下,外界并不乐观。

本台曾报导,湖南长沙维权人士、中国泛蓝联盟成员谢福林在3月底提出上诉要求,正当外界等待二审结果时,当局却已对此案进行了宣判。谢福林的妻子金焰在星期三下午才获悉,丈夫的案件二审已经在两星期前,5月26日结束,并维持一审判决,但是她和辩护律师马纲权完全不知情。当局更于6月1日将谢福林送往湖南省第一收押调遣中心,谢福林和谢树林兄弟都被控盗窃罪,处以相同的6年监禁,并各罚款3万元。当局没有采用公开宣判的方式,而且在宣判之后也不告知家人和律师,直到家人和律师向法院询问时,法官才告诉该案已于上月底终审判决。当局这种做法涉嫌违反法律流程,引起外界不满。

金焰在星期四告诉本台记者,“他们是昨天中午才告诉我,法官说了,你要来拿就来拿,不来拿我们不一定要寄去”,金焰说法官表示已经将判决书送给了律师马纲权,但是律师一直没有收到。马律师认为,法官在送达之前,并没有告诉律师此案何时宣判,公开宣判是法院的义务和职责,当局没有履行这个责任,变成了秘密宣判。

本台记者就此致电审理此案的长沙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韩德民:

记者:“谢福林案的二审已经裁决了,为什么律师和家人都说他们不知道?”
韩德民:“你是谁?”

记者:“我是香港打来的,自由亚洲电台记者。”
韩德民:“怎么会说没有收到呢?他们判决书都收了。”

记者:“他们说昨天才收到,在此之前,他们说对二审的情况完全不知情。”
韩德民:“是谢福林昨天才收到,谢树林家里也收到了,他们家里面不搞团 结,相互不通知,律师也寄去了。”

记者:“可是这是两个人。”
韩德民:“他们都住在一起。”

记者:“你们是什么时候寄给他们的?”
韩德民:“我没有必要和你讲,你是记者,我们有程序,你又不是当事人,没有必要告诉你,我又不是答记者问,不好意思,再见。”

记者尚未问完问题,韩法官便自行挂断了电话。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等;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马纲权律师表示:“宣判应当是一个公开,要在法院外的显示屏要公告出去,宣判之前要告知律师和家属,这是 法院明确规定的,宣判的那天包括律师,包括家属包括其它人可以凭旁听证就可以参加旁听,宣判也是一个开庭。”

金焰星期四下午3点多会见到了谢福林,谢福林在里面身体状况比以前差,坚持他是被迫害的,会见过程40分钟左右。金焰表示将继续上访,为丈夫伸冤。

谢福林案中对家属和律师没有予以通知,也没有公开宣判,再次印证了中国司法不公。而星期日将在福建马尾进行二审宣判的福建三网民诬告诽谤案,家人和支持的网民也表示并没有过高的期待。该案当事人之一游精佑的女儿游豫憬告诉本台记者:“没有信心,我不抱希望,只是表示我们一种态度,我们觉得目前司法这种情况应当不会把判决结果改变的,如果说这次还是维持原判,就一直申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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