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新政实施引发假离婚潮

【新唐人2010年5月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采访报导)近日中国不少媒体纷纷报导,实施近一个月的中国房地产新政实施引发假离婚潮,因为中国政府此轮地产新政在二套房贷问题上“认房不认贷,以家庭为单位”,假离婚是“可以规避政策的一个很好的方式”。

在实行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施之前,那是中国一户一房的福利分房政策迫使有些人不惜以“假离婚”的办法换取安身之所。现在,“假离婚”再度显现,其原因是中国银监会在落实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购买首套房按掲30%,二套房50%的精神,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银监会对购买首套房的解释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当中如果已经有人用身份证购买过一套房,那其它家庭成员用身份证再购买住房时,只能算第二套、第三套,如此类推。这就意味着,计划通过购买一套以上住房的家庭,不管出于投资或投机目的,现在必须冒更大的风险和还贷压力。

中国深圳离婚律师伍江华警告,计划假离婚买房者要三思而行, 否则有可能最终弄假成真,追悔莫及:

“从法律上讲你办理离婚证就是真离婚了,不是说假离婚。很有可能会导致家庭深层次的一些矛盾到时候爆发出来。比如说本来有一些人可能两个人还有点问题的,但是不至于到离婚这一步。但如果说刚好两个人有一个什么借口是吧,用来规定什么房地产这些政策把这个离婚证办了。那办完了从法律上来讲,两个人就是互不相干的两个人了。所以说这个一旦办完以后,将来又要复婚又要怎么样怎么样的,这个就是一个问题呀。”

中国有律师也警告,如果假戏成真,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说,经济损失也可能比在贷款利率和头款首付上大得多得多,因为双方虽然名义上离了婚,但是用于买房的钱实际上在许多情况下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万一假离婚弄假成真,复婚不成,财产鉴定就会比较麻烦。

不过,北京地产律师孟宪生认为,利用假离婚规避地产新政的人是购房者中的少数,不值得大惊小怪,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大多数买房者还是购买第一套住房的群体,任何政策不可能十全十美,面面俱到。

“既然出了一个制度呢,那自然就有一部分人要去规矩,但这一部分本身就不是一个大众的行为,这是一个小众,所以根本就不用去考虑那么多的事情。”

虽然孟律师这样说,但中国有调查显示,有4成买房人会为贷款选择假离婚,因为“先离婚,拿到贷款再复婚”的策略经济上划算,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费用与房贷利率优惠和首付数目相比可以忽略不计。

在自己网站自称为情感专家,专门处理婚姻危机的深圳郑凡先生以自己接手的实例表示,婚姻是神圣的,千万不要为买房上的经济利益拿婚姻开玩笑:

“像我所遇到的以前的一些案例,有这么一些夫妻比如说假离婚去获取经济适用房或者保障房,往往是离了婚之后如果想再去复婚的话,这时人有心理在作怪,就是说他在离婚之前当然把这些事情说得是‘唉呀,我们当初是假离婚,等到我们买到房子,我们再复婚’。其实我觉得他们有这种想法还有一种自私的心理在里面,就是说他们本身自己的婚姻也不是很看好。所以如果是特别一个女的、或者是一个太太来咨询,我们建议她千万不要这么做,因为不排除你老公这是一个幌子。”

网上有博客呼吁,假离婚买房要不得,也有网友感叹假离婚买房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被逼无奈。深圳的离婚律师伍江华表示,如果假离婚买房现象越来越严重,不排除政府出台相关打击措施,所以真夫妻最好不要假离婚:

“一旦国家如果说发现这个现象还是愈演愈烈的话,那很有可能会国家出台专门针对这一块(有)一些政策出来。而且像这种假离婚的他们夫妻的财产到底是怎么去界定?到时如果说一旦离起来或者是只能要分开,到时候那这个财产就扯不清楚了。”

《中国式离婚》是中国几年前一部引起轰动的电视连续剧。有评论说连续剧是在“深度探访”中国人的婚姻问题。现在因买房贷款而演绎出的“假离婚”又给“中国式离婚”增加了一种离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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