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网民担心《国家秘密法》打压言论自由

【新唐人2010年5月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李莉报导)全国人大常委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后,不少大陆网民担心网上言论自由进一步受打压,有大陆维权律师批评,当局以法律强迫网络营运商配合政府调查,担心师涛事件会越来越多。

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其中一项规定,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应当配合国家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若发现在网上发布的信 息涉及国家秘密,应在网上删除、停止传输,并保持有关记录并向当局报告。草案周四获通过后,不少大陆网民在互联网留言,批评新法进一步打压网上言论自由,有网民更透过社交网站推特,呼吁大陆网站的管理人联合起来,反对修订草案。

网名“清阳温荷”的江苏维权人士王承志接受本台访问表示,过往网民发表批评政府的言论,当局都以不同理由拘禁或打压,现在新例将网上发布讯息与国家秘密扯上关系,担心言论自由更进一步受打压。他说:如果一个人影响了国家安全、出卖国家秘密,不管在哪个国家来讲都是犯法的,关键是在我们这么一个国度,它不是依法治国,还是人治的,现在这一个法律,它只是更加有了一个法律上站住脚根的地方,好像出卖国家利益了,它随便可以扣上一个帽子。

大陆维权律师滕彪表示,当局进一步透过法律要求网络营运商配合泄密案 件的调查,担心被互联网供应商提供个人资料而被判罪的事件会越来越多。他说:以前师涛、王小宁这几个人,他们就是因为雅虎(Yahoo)给安全部门提供资料,使他们判刑的,那这种新的政策如果出台的话,对互联网上发表言论是一个很大的危险。

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王友金表示,不少西方国家都有要求网络供应商配合调查国家机密的法例,但西方国家对言论自由有很大保障,网民发表言论都不会被视为披露国家机密。而大陆当局惯于封锁讯息,网民在揭露真相、公开讯息时,更容易被当局以泄露国家秘密以定罪。他说:批评必然会举出一些事实,很多事实都是国家没有公布,在中国来讲,国家没有公布的,国家不让你知道的,你发布出去,随时都有可能被视为侵犯、泄露国家机密的罪行。

王友金表示虽然新例对何谓国家秘密有更清楚界定,但将国家秘密扩大至经济及社会发展层面,目的是要加大对言论的监管,相信日后涉及国家秘密被定罪的案件会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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