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经典了!外国人眼中的中国

【新唐人2010年3月31日讯】1、该国百姓收入是欧美的几十分之一,房价却要赶超欧美;

2、该国房子可以是自己的,但土地永远是国家的!–物权法最近又补充了一下:“房子是土地的一部分”!

3、该国的国际长途,从国内打到国外的价格是国外打到国内价格的10倍以上!此谓支持民族工业—尊敬的“中国电信”!

4、该国成天叫嚣“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教育兴国”,“教育是根本”……,但go-vern-ment教育经费投入之少与非洲穷国乌干达看齐,百姓自掏教育经费之多全球之冠!此谓社会主义优越性!

5、该国公务员的薪水不拿全国的平均水平,而是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此谓“高薪养廉”;

6、该国全国公务员不交一分钱“养老金”,而退休后的养老金是全国其他人民的3倍以上。邻国小犬蠢一狼3个月没缴“养老金”,全国中央电视台作为丑闻天天放!此谓“三步笑百步”。

7、出租私房要向派出所每月交费!–(类似B社会的保护费?)

8、禁止收看外国的电视节目! -(比塔利班的禁止收看电视可能要仁慈一点)

9、在国内旅游也需要“签证”-(去香港需要过境签证,去深圳需要边防检查证)  

10、反对执政party就要坐牢–(我看谁敢在大街上喊一句:打倒…)  

11、上市公司搞诈骗,股民受损失,但国家法院不受理此类赔偿!–(因为无法可依)  

12、禁止用自己买下的房子来作公司办公室–(上海市已经文规定,也就是说,你没有真正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

13、去网吧上网要出示身份证。

14、黄色刊物属于非法,但性用品商店到处都是。

15、摩托车的行驶证(牌照)价格比摩托车本身高上好几倍。

16、在国外能够浏览的互联网内容在该国可能就无法浏览–(不是你的电脑故障)

17、电话打得越多越贵,没打电话也要你付钱–(托中国移动的福手机双向收费)  

18、医疗事故其实是由医院来裁决的–(法院参照医院所属的上级部门的鉴定报告来判决)

19、赌博是非法的,但彩票满天飞,是合法的。

20、该国法官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因还没有这方面的相关法律”

21、军队是属于某个政party的,不是国家的。

22、人民是不能直接参与投票选举领袖的。

23、一个国家可以有2种制度–(当然,也是被迫的,很不情愿的)

24、每个公司中都有一个叫作party支部书记的职位–(当然,它是不负责公司业务的)

25、该国中有个叫作“离休干部”的阶层,可以享受高于普通公民的待遇。

26、该国的领导人喜欢在公共场合卖弄蹩脚的英文。

27、新闻媒体是由某个政party投资的,但用的却是纳税人的钱–(新闻是我们party的喉舌–名言)

28、人民是不能随意改变居住地的–(户口制度)

29、该国的货币是不能在世界上流通的。

30、每对夫妇只允许生一个孩子。

──转自网络论坛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