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山:无法回复的“公开信”

【新唐人2010年1月29日讯】前几天,大陆人民网发布了“一个中国网民致美国国务卿的公开信”,署名王捷,对美国国务卿克林顿对中国政府的互联网政策的批评提出反驳,引起了一些议论。从这封信的发布和这些议论上看,对公开信这种方式本身还有一些讨论的必要。

公开信这种交流方式,是现代社会言论自由的产物。本来意义上的通信一般是在私人之间,不但不宜公开,而且在这些信件中对社会问题表达的看法属于人权的一部分,应受到法律保护。但公开信不同。公开信的目的就是要让写信人的意见在公共范围内得到尽可能广泛的传播。

公开信这种表达意见的方式,在民主社会和专制社会都存在。在民主社会,公开信一般是弱势团体和个人在自己的意见无法得到多数或者当局采纳时所采取的表达方式,常常是对社会问题的大声疾呼。世界历史上比较著名公开信的例子如法国作家左拉在犹太军官德雷富斯被诬告叛国罪时写的“我抗议”,当时刊登在法国很多报纸上,公开信的对像是法国当局;美国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1963年在狱中写给8位美国白人牧师的公开信,对他们提出的黑人民权运动不能走上街头、只能局限于法庭的意见进行反驳。公开信有时也用于政治讽刺,例如美国一些反对伊拉克战争的人前些年就写过公开信给布什总统,用这种笔法谴责他的战争决定。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缺乏自由的专制社会,公开信这种方式反而比在民主社会出现得更频繁。在民主社会,政治上的不同见解可以从很多种比公开信更有力的渠道去表达,从议会到报刊到校园甚至街头,所以公开信并不常见。但在专制国家,由于其他渠道都被政府控制,所以公开信常常是唯一能表达政治异议的途径。所谓《08宪章》一定意义上也是为中国政治改革大声疾呼的知识分子给全社会的公开信。

但在专制社会,公开信还有另一种功能,这就是成为官方意见的另一种表达渠道,表面上看来似乎不过是“一封信”,好像没有什么了不得,但实际上常常比报纸社论更有来头。毛泽东时代就有过很多诸如此类的公开信,例如毛泽东写的一些支持造反派和红卫兵的信件就是事例。

除了大人物的公开信,专制社会还有另一种公开信,就是小人物就大问题发表的公开信,常常是迎合了领袖人物或者官方的意图,不过是以非官方的形式出现。反右时,报纸上就公布过很多谴责右派的公开信,文革时这样的公开信更多,甚至还有子女和父母或者夫妻之间相互谴责、表示断绝关系的公开信。

在当下的中国,像我们开始时说的那封公开信究竟算是怎么一回事,恐怕用不着在这里讨论。唯一值得指出的是,那封公开信发布在人民日报网站上,署名是中国网民王捷。这就有点问题。因为公开信的对像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甚至整个社会,但写信人是谁一定要明确,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一定要有可以查证的名字和地址,否则就失去了公开信的意义,因为公开信本来就是要表达特定的某个人或者某集体的观点。

历史上所有公开信的写信人都是有名有姓的。不然,照抄了人民日报社论或者评论员的文章,署上一个在中国可能有成千上万个的名字,但又用了“公开信”名义,除了说明在中国这样的公开信根本就等于是官方立场还能说明什么呢?万一美国国务卿真的吃饱了没事干要回一封信,除了北京人民日报和人民网,她还能寄到哪里或者发到哪里呢?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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