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多伦多卫生督察因索贿被判有罪

【新唐人2010年1月23日讯】加拿大多伦多一位华裔前卫生督察因为向接受他检查的酒吧老板索要贿赂,不仅案发后丢了工作,经过警方的调查和法院的审理,这位前卫生督察1月22日被安省高等法院裁决犯有敲诈罪。

这位名叫Kerry Wong的前多伦多卫生督察,被指控于2007年7月,以卫生状况不合格为理由,要求韦斯顿路2833号这家酒吧的老板,一对中国大陆移民夫妇向其行贿1400加元,以免去2500块的罚单。他们最后一次谈话被酒吧老板录了音,并报了警。Kerry Wong很快就被多伦多市府辞退了,还被警察以两项市政腐败罪(Municipal corruption)和一项违约罪(Breach of trust)告上法庭。

案子从去年12月开始正式审理。Kerry Wong向法庭表示,自己是应男店主的请求,编造了通过行贿取消罚款及不合格记录的谎言,目的是帮男店主挽回婚姻。因为男店主告诉他,妻子因为担心酒吧卫生检查不合格,责备他经营不善,可能要和他离婚。

在今天的判决中,法官表示,尽管双方的证词都有存在漏洞的地方,但Kerry Wong编造的理由显然是不合常理。因为他仅仅在工作中与男店主见过4次面,怎么可能因为这种关系就为他发出如此的谎言。另外,即使男店主真的提出过这样的请求,正常的做法是向自己的上司汇报,而不是自己去处理。最后,法官裁决Kerry Wong两项敲诈罪名成立。

负责调查这桩案子的列治文警官形容,这是他从警20年以来都极少发生的案子。而法官的判决显示出对案件性质的重视。

多伦多警察局31分局警官 列治文(Michael Richmond):“对这一事件的指控是非常罕见的,敲诈罪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罪。我认为,从惩罚来看,比原先控告的罪名更为严重。”

他还特别提醒中国大陆移民,遇到这类事情一定要像本案中那对夫妻一样报警。

多伦多警察局31分局警官 列治文:“在有的国家,索要贿赂非常普遍,或者比其它地方更常发生。但在加拿大绝不容许。我们会追捕嫌犯,我们会调查,并努力消除腐败。”

法官将在2月26日宣布对Kerry Wong的判刑。根据加拿大刑罚,敲诈罪的最高刑期是终身监禁。

新唐人记者秋旻多伦多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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