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对中共的所谓“颠覆罪判决”提出上诉

【新唐人2010年1月5日讯】被中共当局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11年徒刑的维权人士刘晓波,1月4日提出上诉。

据德国之声报导,4日,代理律师尚宝军和丁锡奎在北京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刘晓波,他们表示,刘晓波已经对中共的判决提出了上诉。

他们从刘晓波那里获悉,25日庭审当天。当被要求在判决书上签字时,刘晓波当场表示,这是一场野蛮的判决,历史终将审判你们。

他的妻子对上诉结果猜测表示,很简单,维持原判。

北京律师莫少平表示,中共统治下的中国没有司法独立的制度,这种框架下,国际社会、媒体的关注肯定对中共当局的决策有影响。

据报导,2009年12月25日,中共当局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刘晓波11年。中共当局的做法遭到美国、欧盟、联合国以及人权组织的强烈谴责。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