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资投资一类电信 台NCC禁止

【新唐人2009年12月30日讯】台湾政府目前禁止陆资投资第一类电信产业,包括固网与行动电话。电信主管单位NCC强调,基于通讯自由与保护个人资料,因此明年ECFA事务谈判只开放第二类电信,不会开放第一类电信产业。

台湾媒体报导,经济部长施颜祥日前在立法院质询时曾说,明年一月中旬两岸针对ECFA做事务性协商,谈判范围包括电信服务,并由主管机关NCC代表谈判。由于开放陆资投资第一类电信涉及资讯安全问题,引发各界关注。对此,NCC发言人强调现阶段不会开放陆资投资第一类电信事业。

NCC发言人陈正仓:“站在维护通讯自由跟个人隐私、保护消费者利益来看,NCC当然要审慎思考。”

政府目前禁止陆资入股第一类电信产业,不过NCC发言人也透露如果资讯安全的疑虑解除,还是会考虑开放。

NCC发言人陈正仓:“未来也许情势改变,所有疑虑或者防备机制都已经更周全,在这种情况下,也许NCC就会有不同的看法。”

根据电信法规定,电信事业分为第一类与第二类,一类电信事业是只可以设置电信机线设备以及提供电信服务,规定董事长必须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而且限制外国人不可以直接持股超过49%。

新唐人亚太电视陈进交、刘姿吟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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