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NCC重申 禁止新闻报导做置入行销

【新唐人2009年11月12日讯】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日前通过“卫星广播电视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其中开放“新闻专题”或“谈话性节目”接受厂商“置入性行销”,以及重新检讨“党政军退出媒体”,引起外界高度讨论。NCC发言人陈正仓11号重申,“置入性行销”绝不能出现在“新闻报导”以及“儿少节目”,至于党政军退出媒体,NCC表示不会立刻推动修法。

NCC发言人陈正仓:“NCC在制定这个法律的时候,把置入性行销很清楚的定义为对价或有偿,第二个很清楚的禁止政府做置入性行销。”

NCC发言人陈正仓强调,修正中的卫广法明文规范:在有偿或对价关系下,才构成置入行销,新闻报导及儿少节目禁止置入性行销,对于新闻节目和谈话性节目等“非新闻报导类”的节目内容,NCC则考虑开放置入行销。

对此,台湾新闻记者协会会长庄丰嘉表达不同意见

台湾新闻记者协会会长庄丰嘉:“我们最大的问题就是民众无法判断的时候,才是置入性行销发挥最大影响力的时候。”“记者如果要发挥影响性,也就是做专题报导或做调查报导,深入了解,这件事情变成被广告化,污名化的新闻,所以以后你打专题报导 就会怀疑这是广告 搞不好你不是广告 这反而污名化了专题报导。”

至于NCC原提出重新检讨党政军退出媒体,引起各界质疑,陈正仓表示,政府的基金投入股市,可能触及任何股票,因此,单纯用持股关系,或者是否实质掌控媒体,都会碰到实务操作上的困难。为顾及各界的意见,NCC这次不会把“党政军退出媒体修改案”纳入卫广法修正草案。

新唐人亚太电视 刘忠 林佩缜 台湾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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