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曾荫权疑利益输送被查

【新唐人2009年10月19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香行政长官曾荫权将鼓励市民转用悭电胆的有关措施纳入《施政报告》,但事后却被揭发其姻亲代理节能灯泡,令各界哗然,因而被质疑有利益输送之嫌。环保团体声称曾提醒特首利益关系问题。而廉政公署在接到立法会议员的备案投诉后,已即时启动调查机制。

环保政策评议会接获投诉,指行政长官曾荫权的亲家代理飞利浦灯胆,涉嫌利益冲突,评议会因而向当局查询,昨日评议会主席樊熙泰表示,曾经在今年7月去信特首办、环境局及环保署等多个部门,他说在九页纸的查询中,其中一条是问及政府采用的照明系统中,飞利浦灯胆所占的比率;他承认,信中并无提及任何有关姻亲的字眼,但有提示政府如何回应早前经机会指,官商勾结的指控影响公私营合作。当局应该警觉有利益关系。但樊熙泰拒绝透露投诉人是否业内人士。

樊熙泰指,评议会在9月再追问当局,但至今未获回复,认为政府有意拖延。他认为,特首未必看过他的信件,但如果其他政府官员有处理过这些信件,而没有联想到悭电胆计划可能引起利益输送的嫌疑,就是政治敏感度不足,他要求曾荫权就此事致歉。但他认为现金券计划的出发点良好,毋须收回现金券的建议,但要扩展至适用于其它电器。

加重市民对官商勾结担忧

有立法会议员指曾荫权做法欠缺高透明度,再次加重市民对官商勾结的担忧。公民党党魁余若薇表示,这件事体现了大家对于利益冲突都有不同的演绎,尤其是特首不是由一人一票选出来的,很多时候公众因为不能够参与决策,对于官商勾结就有很大的疑虑。

另外,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联同数名人士,趁曾荫权15日出席立法会午宴时,在立法会门前向他示威抗议,其后到廉政公署备案,指曾荫权在事件上利益输送,廉署即时启动调查机制。此外,廉署亦可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4、5及10条调查特首,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00万元及监禁10年。
 
有团体认为在悭电胆现金券事件上,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及利益输送,政府未就问题清楚解释及未就计划详情咨询公众,民间监管公共事业联委会发言人蔡耀昌要求政府,拿出数据支持计划的推行,否则,不排除提出司法复核,推翻悭电胆现金券计划。

学者建议交代计划制定过程

有学者表示,现阶段若叫停悭电胆现金券计划,政府会予人“跛脚鸭”的印象,他建议当局尽快交代悭电胆计划的制定过程,并改善采购程序。有学者又表示,官员申报制度亦不宜加入亲戚生意。

环境局局长邱腾华表示,在任何计划推行的时候,用公平公开的方式去做。局长邱腾华表示,将来这个计划当中,他们都是会向现时全香3千个(零售)点的商户去做,只要它符合两个人都可以做得到的条件,一个就是它要帮我们逐步减少钨丝灯胆的售卖,另外一个就是要帮助我们做回收悭电胆的工作。

前日早上曾荫权出席电台节目后与传媒谈话时否认有利益冲突,他表示,有关措施是由环境局局长向他提出,而且由环境局局长全权负责推行和实施。

曾荫权的施政报告推出市民转用悭电胆的有关措施,包括两家电力公司会向住宅用户派发100元节能灯泡现金券,计划涉及上亿港币。被传媒踢爆曾荫权亲家莫锦泉家族的关连公司“电灯热流有限公司”,是飞利浦节能灯泡香港主要代理商之一,在港占有率达三成,莫家或受惠于悭电胆现金券计划,但曾荫权并未申报及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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