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闻】中国司法制度致非正常死亡增多

【新唐人2009年10月9日讯】中国近两年来接连发生在押人员猝死事件,分析人士表示,只有改变中国现行司法制度及监督体制,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发生。请看下面的详细报导。

中国大陆最新一期“半月谈”杂志报导,安徽省定远县60多岁的老人王希连因涉嫌抢劫,今年2月23号被公安拘传,公安人员把点燃的香烟插入受害人鼻孔,再往其头部套上纸箱,总计耗掉约90支香烟,让受害人饱受数小时的烟熏之苦,再辅以打耳光、揪耳朵、敲脑门等酷刑,最终导致王希连在两天后暴毙死亡。

就在王希连惨死后一个月,陕西丹凤县高三学生徐梗荣在看守所接受审讯时猝死。据当地检方透露,办案人员对徐梗荣进行了8天8夜不间断的疲劳审讯,少数民警在审讯中对徐梗荣还实施了肉体侵害行为,致使徐梗荣身体极度疲劳引发心搏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网路上一篇《嚗!嚗!嚗!山西监狱一惊天大案》文章,引起广泛关注。但是网易、新浪等大型网站却删除了相关内容。文章指出,山西大同监狱接连发生在押人员被“躲猫猫”死亡事件。

20岁的彝族青年石一约因盗窃罪被判服刑3年,从今年1月起被关押在山西大同监狱,石一约6月却暴毙死亡。因为死者生前身体非常健康,尸体上又伤痕累累,死者家属认定死者是非正常死亡,要求尸检。而狱方却以“如果要尸检就不给经济赔偿”要胁死者家属。

两年前,山西大同监狱也发生过类似事件。2007年3月10号凌晨,大同监狱第八分监区河北籍服刑人员马振国突然死亡,法医鉴定“马振国系头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致左侧硬脑膜下血肿而死亡。”

有证据显示,分监区长张江峰曾连续殴打马振国使其倒地不动,耳朵出血。而且张江峰在检察院询问笔录中也承认殴打过马振国。但事发后,大同市检察院监所处虽对张江峰处以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和怠忽职守罪,取保候审,但却让他继续留在管教工作岗位。

北京法律学滕彪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表示,类似山西、安徽和陕西的在押人员猝死现象,在中国各个看守所、监狱屡见不鲜,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中国司法制度的不完善。“包括派出所,劳教所,他们的权力都很难受到约束,很难受到监督。另外,对刑讯逼供的这些警察和其他管理人员处罚非常轻,绝大多数有关的责任人也得不到追究,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因素。”

近年来,中国许多法律专家、学者曾多次提出,应该将原属公安系统的看守所划归司法系统。他们认为,中国现有的看守所制度最不合理的地方在于公安系统集侦查权与羁押权为一体,对在押的嫌疑人几乎拥有不受任何制约的权力。

不过,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王军涛认为,即使实现了这种“侦羁分离”的变革,还是无法解决中国目前“躲猫猫”事件愈演越烈的现象。

“中国这些所有的法律都在于说它设置了以后没有办法执行。没有办法执行的根本原因在于说,这个权力本身是不受监督和制约。如果它不执行法律怎么去纠正它?这种改革就在于要有一个独立的言论,而且司法必须是独立的。”

新唐人记者 洛溪 金鑫 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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