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坠楼还等家属 消防员与护士缓起诉

【新唐人2009年8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县10日电)彰化县1名在护理之家的老翁不慎从3楼摔落,王姓消防员和李姓护士为等老翁家属,竟没有立即送医,导致老翁不治。彰化地检署认为2人有悔意,且与家属和解,将2人处分缓起诉。

检方缓起诉书指出,粘姓老翁今年2月从彰化县伸港乡1家护理之家的3楼,自行攀爬到3楼阳台铁栏杆外,担任看护的杨姓女子听到粘姓老翁呼叫的声音,和另名外籍看护前往察看。

杨姓女子和外籍看护虽拉住老翁双臂,但力气无法支撑老翁下坠力道,粘姓老翁从3楼坠落,现场人员虽然在空地上铺上床垫等物品缓冲下坠力道,但老翁胸部仍有钝伤导致主动脉断裂。

担任消防队员驾驶救护车的王姓男子和护理之家的李姓护士,已知粘姓老翁从高处坠下,2人应注意即刻将老翁送医急救,并检查有无其他内在伤势加以治疗。但2人却为等候老翁家属一起上车到医院,等待30多分钟才送医,延误急救时间,粘姓老翁到院后因大出血经医院急救后仍不治。

检察官认为,李姓女子和王姓男子触犯刑法业务过失致死罪,不过考量2人因一时失虑,坦承犯行,犯后态度良好,且已和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调解,被害人家属也同意对2人缓起诉处分。

李姓女子和王姓男子缓起诉期间为1年,2人应在缓起诉处分确定、收到地检署通知后6个月内,向指定的公益团体、社区等提供40小时的义务劳务,2人在缓起诉期间内,不得再有过失致死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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