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台风假 九五联盟:政府应修法落实

【新唐人2009年6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19日电)轻度台风莲花可能影响台湾。劳委会今天宣布,县市政府停止上班时,劳工可以不出勤。但积极争取劳工台风假的青年劳动九五联盟批评,劳委会立场仍模糊,修法才能落实保障劳工权益。

青年九五劳动联盟执行委员刘侑学表示,行政指导只是建议,劳委会的态度依然不清楚。他强调,台湾不能一国两制,生命不应有不同考量,台风可以事前预知,与其他天然灾害不同,因此劳工应与公务员一样有台风假,劳委会必须修改劳动基准法,直接将台风列入法定假日。

刘侑学表示,联盟主张台风天原则放假,公共服务和重要提供民生服务的工作可列为例外讨论,超商和外送等工作则没有迫切到班需要。

刘侑学表示,联盟主张有特殊需求的工作,在向地方政府报备后,雇主得依劳工意愿请求到班。由于选择权在劳工,劳工若不到班可不给薪;但如果到班则发给当天两倍薪资。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发布“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抗议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当发生台风、地震、洪水等天然灾害时,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经途中任一县市停止上班,劳工可不上班,雇主宜不扣发工资。

劳委会规定,因天灾未出勤,不可归责于劳工,雇主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请事假或其他假别,也不得强迫劳工补上班、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做其他不利处分。

去年蔷蜜台风袭台,台中一名在超商工作的19岁董姓学生,在9月29日凌晨下班骑车返家途中,被因强风吹落的电缆线勾勒颈部不幸死亡。九五劳动联盟在意外发生前一周,才为争取劳工台风假权益二度前往劳委会抗议;意外发生后,联盟又于去年10月初三度前往劳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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