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华人“巴菲特”唐炜臻被控12项罪名

【新唐人2009年6月14日讯】加拿大华人投资顾问唐炜臻及其公司,被证监会起诉涉嫌证券诈骗等共12项罪名。唐炜臻表示,会对此作出反应。而他的客户则表示,非常后悔上当受骗。

多伦多华人投资顾问唐炜臻自喻为“中国股神巴菲特”。唐炜臻及其所属的两家公司,被安大略省证监会正式起诉涉嫌证券诈骗、无牌交易、夸大投资回报等共12项罪名。证监会表示,如果罪名成立,每项罪名的最高刑罚是罚款500万元及入狱5年。唐炜臻对此表示,他与律师已经研究了一套对策,但目前不宜透露。

根据唐炜臻金融集团的宣传材料,其公司于2007年成立,业务主要是投资股票市场,唐炜臻最著名的宣传口号是“每个星期给顾客1%回报”,他并著有《我的巴菲特之路》一书。

由于接到客户投诉和报警,今年3月中旬,他居住的安大略省证券委员会开始对唐炜臻及其所属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一案进行调查。美国证监会也于4月份对他提起正式起诉,并冻结了他的相关财产。

安省证监会发出的公告表示,包括安大略省居民在内的至少百名投资者,投资额至少有4000万加元。案件已定于6月24日在多伦多安省法院审理。

华人投资顾问廖女士对此表示,唐炜臻的诈骗行为应该及早揭露。她并认为,华人有许多错误的投资意识,希望赚取快钱、大钱,而忽略了了解加拿大的法律法规。唐炜臻的客户金女士表示,唐炜臻的下场是自找的。她对于自己的损失也感到非常自责。

唐炜臻在加拿大多伦多的华人圈子里非常活跃。他频繁出现在各种社区活动中,特别是在由中国官方参与主办的活动中出钱、出力。唐炜臻有众多的社会职称头衔,也有不少荣誉性头衔,包括2008年12月7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获得中国政府颁布的“2008中华十大财智人物”最佳诚信奖。

安省证监会还表示,他们目前正与美国证监会联手,继续调查唐炜臻及其公司涉嫌违反两地证券法情事。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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