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反腐名人九人遭打击报复

【新唐人2009年3月18日讯】 (美国之音记者陈苏报导)中国专家说,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10个反腐名人中,有9人遭到打击报复。有法律工作者认为,中国急需立法保护举报人,才能改变这种局面。

*许多举报人受到疯狂报复*

中国媒体广泛报导中共中央编译局官员何增科所披露的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10大反腐名人中有9人遭受报复的问题。他说,“现在越级上访现象也说明举报受理机制方面存在问题。很多举报得不到有效回应,甚至经过层层转批后,回到被举报人单位,出现被举报人拿着举报信找举报人谈话的尴尬局面”。

这种局面对举报人来说何止是尴尬。北京法律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郝劲松说,举报人为了伸张正义付出的往往是极大的个人代价。他说,荒谬的制度往往使得举报人受到疯狂报复。

他:“比如从中央转到省里,从省里转到市里,从市里转到县里,最终出现举报人举报的材料转到被举报人手里这样一种非常荒谬的现象。当然就会造成被举报人疯狂地打击报复举报人,让举报人感到暗无天日。”

中国官场腐败日益猖獗,不少人认为,在现行制度下,举报是反腐工作的一大利器。与此同时,也有人认为,举报人多在基层,很难掌握身处高位的官员犯罪的确凿证据。没有合适的管道,没有所谓的证据,举报只能是徒然。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日前表示,在反腐案件中“缺乏有价值线索”。这位全国政协委员的话被中国线民称作是“两会最雷人语录”。有线民问她,“如果举报线索品质都很‘高’,那还要你们检察院干什么用呢?试问哪个贪官会轻易让百姓掌握‘品质很高’得举报线索?!你是在高估老百姓的能力,还是在低估贪官的智商?有线民批评检察当局以此为借口,用“缺乏有价值线索”来搪塞其反腐力度不够。还有中国线民说,高品质线索不是没有,而是视而不见“躲猫猫”。

*举报人往往面对官场利益共同体*

曾经在山西省定襄县工商银行工作过的北京法律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郝劲松说,他曾经做过举报人,同样遭到打击报复,不得不辞职走人。他说,他举报了该行发生的一起金库盗窃案,但因为官官相护,此案不了了之。郝劲松说,举报人要面对的往往不是一、两个贪官,而是一个巨大的官场利益共同体。

他说:“当你发现这一级的政府官员腐败向上一级举报时,实际上上级机关会袒护下级机关,因为 下级官员的职位是跟上级官员买的。他们都是一伙的,就要包庇袒护他,如果不包庇袒护他,他就会把他的上级也咬出来。我们经常看到一些腐败官员在受审判时孤注一掷。”

中共中央编译局何增科还说,解决举报人遭打击报复的问题首先要制定《举报法》”或者《举报人权益保护法》。

北京法律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郝劲松持同样观点,他以美国保护证人的相关法律为例说,中国同样需要类似的法律制度,政府要保护公民的举报权利,不能光靠公民挺身而出。

他说:“在一些刑事案件中,证人在案件中发挥指证作用后,政府保护他,可以给他另外一个身份,另外一个位址,把他安排在其他的地方,终身保护起来。这样的保护机制可以促进有更多公民敢于跟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而中国缺乏这样一个详细的保护举报人或证人的制度,促使很多人在违法犯罪面前望而却步,自己都很害怕,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政府又不能保护他。”

中国贪官以及一些地方当局打击举报人和访民的手法多样。去年底,山东省爆出新泰多名上访者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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