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国75岁老妇接待男宾要受鞭刑

【新唐人2009年3月10日讯】(中央社台北9日电)据报导,一位75岁的叙利亚老妇人因为接待两名没有亲戚关系的男子,遭沙乌地阿拉伯法庭判处鞭刑40下,外加4个月有期徒刑,服刑后还要递解出境。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引述沙国“国家报”(Al-Watan)报导,查木里(Al-Chamli)一名宗教警察去年在卡米莎(Khamisa Mohammed Sawadi)的住所,发现两名跟她没有亲戚关系的男子法赫德(Fahd)和哈迪安(Hadian)。

24岁的法赫德说,他到卡米莎的家没什么不对,因为他还是婴孩的时候,她是他的奶妈,因此根据伊斯兰的教导,他是她的儿子。

法赫德说,他到卡米莎的家,是为了送面包给她,而他的朋友哈迪安只是陪他探访。但宗教警察将这两名男子逮捕。

沙乌地阿拉伯遵循对可兰经严格的诠释,没有亲属关系的男女如果相互往来,就要受到惩罚。

沙国有个称为“提升道德防范罪恶委员会”(The Commission for the Promotion of Virtue and Prevention of Vice)的机构,由数千名宗教警察组成,负责检查妇女衣着是否符合规定、民众是否按时祈祷和男女是否确实分开活动。

根据沙国法律,妇女受到许多限制,包括衣着要切实按照规定和不得开车。妇女要旅行,需要得到男人的许可。

国家报取得法院的判决书,并说卡米莎遭到判刑,不完全是根据宗教警察的证词。法官在判决书上说,法赫德经证实并非卡米莎的乳儿,但卡米莎坚称她是法赫德的奶妈,并表明要上诉。

法赫德也遭法院判处鞭刑40下和4个月徒刑,哈迪安被判鞭刑60下和6个月徒刑。

CNN报导说,本案在沙国引发众怒。

沙国女权活跃人士瓦婕哈(Wajeha Al-Huwaider)告诉CNN说:“大家都很生气,因为人家都当祖母了。40鞭!她怎么受得了?实在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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