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存底支应扩大内需经费?央行:一无所悉

【新唐人2009年3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高照芬台北7日电)媒体报导,为支应扩大内需经费,府院要求央行评估仿效新加坡模式,从外汇存底移拨5%至10%额度支应。中央银行今天对此发出书面澄清稿指出,一无所悉。

中国时报报导,“拼建设,想动一兆外汇存底”,内容提及有鉴于新加坡等国运用外汇存底,投入刺激经济方案,府院也要求央行评估运用外汇存底支应扩大内需经费的可行性。

中央银行今天对此特别发出澄清稿指出,对此一无所悉。

央行指出,所持有的外汇存底,是以收存的“邮政储金转存款及银行业转存款”买入。

央行强调,买入外汇时,即付出新台币。如动用外汇存底支应扩大内需经费,央行需再支付一次新台币,会造成通货膨胀,也会导致央行负债大于资产,将使央行财务恶化,危及国内金融稳定。

央行表示,多年来,外界不时有“动用外汇存底,支援全国性的经建计划或地方上的基层建设”的主张,央行曾于81年2月撰写参考资料“浅谈外汇存底的意义、来源和运用”供外界参考。

另外,对于近日媒体报导,新加坡及日本拟动用外汇存底,振兴经济。央行也就所得知的讯息一一加以说明。

央行表示,2月18日外电报导,新加坡拟动用外汇存底,以振兴经济。央行所得的讯息为,新加坡政府并未计划动用外汇存底,而是计划动用该国财政部投资GIC及Temasek两机构孳息。若拟进一步动用本金,需获国会同意。

中央银行指出,央行历年的盈余,除依法提存法定公积外,均悉数缴库。近年来缴库盈余占中央政府岁入的比率,介于10%至13%之间。

3月4日外电报导,日本政府拟动用外汇存底协助受困企业。

央行对此所得的讯息为,日本政府拟提拨50亿美元外汇贷予公营机构“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apan Bank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简称JBIC),再由JBIC转贷日本海外企业,以支应其外币资金需求。

央行表示,央行长期以来即使用外汇存底融通外汇指定银行对国内厂商及海外台商办理外币贷款。自民国78年起,提拨部分外汇存底作种籽资金,参与台北外币拆款市场。

此外,央行也办理换汇交易、存放外汇指定银行及对银行业办理外汇融通,提供外汇指定银行外币资金转贷国内外厂商。

央行指出,截至98年2月底,经由外币拆款、换汇交易、存放外汇指定银行(含输出入银行)外汇融通的余额合计高达278.25亿美元。

另外,中国时报报导,规范外范存底的法条条文仅“区区五十四个字”。央行对此表示,查与事实不符,依“中央银行法”第33、34及35条的规定,央行统筹调度外汇,仅上述三条条文,已不只54个字。

央行强调,为管理及运用外汇,央行订定“外汇资产管理运用应注意事项”(含风险控管、投资工具、往来银行的选择标准及内部控管等),经央行理监事会核定后施行,并定期召开外汇资产管理会议(含风险控管)。

央行强调,外汇操作,受内部及外部稽核的监督,十分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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