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众议员重提国家机密保护法

【新唐人2009年2月12日讯】(中央社华盛顿11日法新电)美国跨党派参众议员今天重新提交“国家机密保护法”(State SecretsProtection Act),试图兼顾行政特权及司法审查。

国家机密保护法原本是由民主党籍的甘迺迪(Edward Kennedy)、雷希(Patrick Leahy)与共和党籍的史派克特(Arlen Specter)等参议员在2008年1月提出。

前总统布希任内的数项国安计划,包括引渡、侦讯措施及未经许可的监听等,引发是否合宪的争议,而这项法案试图解决相关争议。

欧巴马政府聘请的律师9日在旧金山联邦上诉法院主张前任政府的政策应予延续,并在中央情报局(CIA)秘密拘留及引渡的讼案中引用“国家机密特权”(State Secrets Privilege);此举导致两院议员决定重启草案审查。

提案者之一参院司法委员会主席雷希在声明中表示,“如何以负责任的态度管制政府机密,又不妨碍人民寻求司法救济,国家机密保护法将能引导法院兼顾两者”。

包括史派克特在内的其他5位参议员也连署提案。

5位跨党派众议员同步提出众院对应版本。他们在声明中表示,“国家机密保护法能限制机密特权的滥用,同时保障真正的机密”。

欧巴马政府在旧金山的案件中主张国家机密特权,正突显出秘密行动应该保密抑或公开所产生的争议。

旧金山的讼案是由遭拘禁的疑似恐怖份子所提出,他们在美国境外遭美国干员拘捕,然后又被移送到第三地的秘密监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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