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12日讯】(中央社台北12日电)“美国之音”报导,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工作小组于星期三,完成对中国人权状况的审议报告,中国拒绝接受十九个国家人权建议。
报导表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就六十个国家对中国人权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国拒绝十九个国家部分或全部的建议,其中七个国家,包括瑞士、英国、法国、墨西哥、捷克、意大利、匈牙利的建议,中国更是全面否定。
报导指出,中国拒绝接受的建议包括:尽快落实“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废除死刑、成立符合巴黎原则的人权机构、将新闻自由的新法例扩大至大陆记者,及容许维权人士透过和平示威表达意见等。
报导表示,在香港方面,民间代表团对中国拒绝接纳近三分之一,发言国家提出的建议感到震惊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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