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3月3日起赴英观光 可享半年免签证

【新唐人2009年2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黄贞贞伦敦9日专电)国内政大臣今天宣布,自今年3月3日起,台湾民众赴国观光旅游,停留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将可享有免签证待遇;中华民国驻英代表张小月对此表示欢迎与感谢。

内政大臣史密斯(Jacqui Smith)在提交给国会一份与外相米勒班(David Miliband)共同发表的书面声面时,宣布这项消息。

英国是第一个给予台湾民众免签证优惠的西方大国,具有指标意义,可望对欧洲联盟、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放宽对台湾民众观光签证规定,发挥影响。

张小月告诉中央社记者,英国政府宣布提供台湾民众六个月观光免签证待遇,将吸引更多台湾民众到英国旅游,有助台湾与英国在经济、文化、教育、科技、旅游等各方面的往来,强化双边互利互惠的实质关系。

英国内政部自2007年3月起,针对欧洲经济体及瑞士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国民访英签证待遇首次进行全球检讨,根据非法移民、犯罪及安全考量等作为审核标准。

台湾是唯一新增适用免签证访英的国家。

史密斯指出,台湾对英国的移民管制属“低风险国家”,英国决定对访英停留不超过六个月,同时非赴英工作的台湾护照持有者,自3月3日起给予免签证待遇。

内政部指出,目前超过100个国家,人口数占全球3/4的国民,访英前必须先申请效期六个月的观光签证。因此今天内政部同意给予台湾民众免签证待遇,意义别具。

目前英国国民访问台湾可享有停留30天的免签证待遇。2006年英国政府发给台湾民众的观光签证数量达1万5321件,2007年达1万2910件,估算台湾民众在免签证待遇实施后,平均每年可以省下至少新台币1亿元的签证申请费用。

内政部今天在声明中同时宣布,要求玻利维亚、赖索托、南非、史瓦济兰及委内瑞拉等五个国家的国民,未来访英不再享有免签证优惠,必须先申请六个月效期签证,连同指纹资料,才可以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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