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青年上网售枪支弹药 判刑13年

【新唐人2009年2月7日讯】(中央社台北7日电)中国大陆浙江1名年轻人在网上销售枪支弹药,浙江天台县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13年。

中国新闻网报导,这名从小喜欢枪支,现年24岁的浙江天台小伙子邱某,不仅利用网路与有相同爱好的朋友交流,更在网上销售枪支弹药从中获利。

  据报导,邱某在2008年初,透过网上论坛跟一些枪支爱好者交流,然后利用别人身份证开几个淘宝账户,并且自已办1个网站,销售有关枪支弹药,从中获利。

  2008年3月至7月,被告人邱某透过网上先后7次销售空汽步枪、空汽手枪共7支,铅弹1万170 0多颗,销售金额人民币6万5000元。

经鉴定,这些空汽步枪、空汽手枪有杀伤力,被认定为枪支﹔铅弹均被认定为弹药。2008年7月7日,被告人邱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主动交代自己全部犯罪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邱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不过,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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