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青年上網售槍支彈藥 判刑13年

【新唐人2009年2月7日訊】(中央社台北7日電)中國大陸浙江1名年輕人在網上銷售槍支彈藥,浙江天台縣人民法院以「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判處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13年。

中國新聞網報導,這名從小喜歡槍支,現年24歲的浙江天台小伙子邱某,不僅利用網路與有相同愛好的朋友交流,更在網上銷售槍支彈藥從中獲利。

  據報導,邱某在2008年初,透過網上論壇跟一些槍支愛好者交流,然後利用別人身分證開幾個淘寶帳戶,並且自已辦1個網站,銷售有關槍支彈藥,從中獲利。

  2008年3月至7月,被告人邱某透過網上先後7次銷售空汽步槍、空汽手槍共7支,鉛彈1萬170 0多顆,銷售金額人民幣6萬5000元。

經鑑定,這些空汽步槍、空汽手槍有殺傷力,被認定為槍支﹔鉛彈均被認定為彈藥。2008年7月7日,被告人邱某涉嫌非法買賣槍支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後,主動交代自己全部犯罪行為。

  法院認為,被告人邱某非法買賣槍支彈藥,情節嚴重,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不過,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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