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遭歧视 以色列籍阿拉伯人获赔

【新唐人2009年1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曹宇帆特拉维夫23日专电)两名以色列阿拉伯人赴俱乐部参加私人派对遭拒,但同行犹太友人却可入场,经海法市地方法院审理,认定确有种族歧视之虞,两人共获新台币50余万元赔偿。

以色列出兵加萨,世人再度见识犹太人与同为阿拉伯族裔的巴勒斯坦人仇恨难解,不过以下案例证明,犹太人与以色列境内的阿拉伯族群,也并不和谐。

据法院判决表示,阿拉伯裔的拿撒勒市民艾佳尼(Hish am Abd al-Gani )与新拿撒勒(Nazareth-Illit)市民佐阿比(Munthasar Zoabi),2006年11月间赴海法市某俱乐部参加私人派对。

判决说,当他们出示驾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后,俱乐部门口的保镖以派对不对外开放为由,拒绝两人入场。

艾佳尼与佐阿比回到停车场,找来随车友人、犹太裔的史瓦兹(Haim Schwartz),他出示身份证与其他证明文件,保镖没多盘问立即放行。

这段差别待遇的经过,艾佳尼与佐阿比以手机附加的录影功能全程拍摄,作为呈堂证供。

因艾佳尼与佐阿比于开庭时坦承,他们也曾以同样手法,控告海法市另四家俱乐部也有种族歧视之嫌,被告反控两人似乎受威胁,其实为有计划的预谋。

不过法官认为,艾佳尼与佐阿比以实验法,验证被告有种族歧视之嫌属实,因此判定每人各获7100美元(约合新台币23万7580元)赔偿,且被告还需负担他们2500美元(约合新台币8万4000元)的诉讼费用。

虽然艾佳尼与佐阿比于此案例中胜诉,但他们与其他俱乐部的缠讼即将于近月内开庭,能否继续无往不利,颇令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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