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遭歧視 以色列籍阿拉伯人獲賠

【新唐人2009年1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曹宇帆特拉維夫23日專電)兩名以色列阿拉伯人赴俱樂部參加私人派對遭拒,但同行猶太友人卻可入場,經海法市地方法院審理,認定確有種族歧視之虞,兩人共獲新台幣50餘萬元賠償。

以色列出兵加薩,世人再度見識猶太人與同為阿拉伯族裔的巴勒斯坦人仇恨難解,不過以下案例證明,猶太人與以色列境內的阿拉伯族群,也並不和諧。

據法院判決表示,阿拉伯裔的拿撒勒市民艾佳尼(Hish am Abd al-Gani )與新拿撒勒(Nazareth-Illit)市民佐阿比(Munthasar Zoabi),2006年11月間赴海法市某俱樂部參加私人派對。

判決說,當他們出示駕照等身分證明文件後,俱樂部門口的保鏢以派對不對外開放為由,拒絕兩人入場。

艾佳尼與佐阿比回到停車場,找來隨車友人、猶太裔的史瓦茲(Haim Schwartz),他出示身分證與其他證明文件,保鏢沒多盤問立即放行。

這段差別待遇的經過,艾佳尼與佐阿比以手機附加的錄影功能全程拍攝,作為呈堂證供。

因艾佳尼與佐阿比於開庭時坦承,他們也曾以同樣手法,控告海法市另四家俱樂部也有種族歧視之嫌,被告反控兩人似乎受威脅,其實為有計畫的預謀。

不過法官認為,艾佳尼與佐阿比以實驗法,驗證被告有種族歧視之嫌屬實,因此判定每人各獲7100美元(約合新台幣23萬7580元)賠償,且被告還需負擔他們2500美元(約合新台幣8萬4000元)的訴訟費用。

雖然艾佳尼與佐阿比於此案例中勝訴,但他們與其他俱樂部的纏訟即將於近月內開庭,能否繼續無往不利,頗令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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